增(穩)壓設備
對于采用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高層或多層建筑,當消防水箱設置高度不能滿足系統最不利點滅火設備所需的水壓要求時,應設置增(穩)壓設備。增(穩)壓設備一般由穩壓泵、隔膜式氣壓罐、管道附件及控制裝置等組成。
一、穩壓泵
1.穩壓泵的工作原理
若穩壓泵啟動并持續給管網補水,但管網壓力仍繼續下降,則可認為有火災發生,管網內的消防水正在被使用。因此,當壓力繼續降到設定壓力值P2(消防主泵啟動壓力點)時,將聯鎖啟動消防主泵,同時穩壓泵停止工作。
2.穩壓泵流量的確定
消防給水系統消防穩壓泵的設計流量不應小于消防給水系統管網的正常泄漏量和系統自動啟動流量。當沒有管網泄漏量數據時,穩壓泵的設計流量宜按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的1%~3%計,且不宜小于1L/S。消防給水系統所采用報警閥壓力開關等自動啟動流量應根據產品確定。
3.穩壓泵設計壓力的確定
1)穩壓泵的設計壓力應滿足系統自動啟動和管網充滿水的要求。
2)穩壓泵的設計壓力應保持系統自動啟泵壓力設置點處的壓力在準工作狀態時大于系統設置自動啟泵壓力,且增加值宜為0.07~0.10MPa。
3)穩壓泵的設計壓力應保持系統最不利點處水滅火設施在準工作狀態時的靜水壓力應大于0.15MPa。
4.穩壓泵的供電要求
消防穩壓泵的供電要求同消防泵的供電要求,應設置備用泵。
二、氣壓罐
1.氣壓罐的工作原理
穩壓泵常與小型氣壓罐配合使用,當采用氣壓水罐時,其調節容積應根據穩壓泵啟泵次數不大于15次/h計算確定,但有效容積不宜小于150L。
2.氣壓罐的工作壓力
氣壓罐的最小設計工作壓力應滿足系統最不利點滅火設備所需的水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