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公安部令第109號)
概況 | 2008年12月30日通過,于2009年4月13日予以發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該規章共6章37條 |
部門管 理職責 |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廣電、安監、旅游、 作,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納入執業或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內容中 |
消防安全培訓
|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保障教育培訓工作經費,按照規定對職工進 |
消防安全 培訓機構
| 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舉辦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 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開展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應當將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動 |
獎懲
|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社會單位對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 建設、文化、廣電、安全監管、旅游、文物等部門依法對不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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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公安部令第109號)規定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創辦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面向社會從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的,應當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 )依法批準,并且到省級民政部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A.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B.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C.安監部門
D.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答案】B
【解析】《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公安部令第109號)規定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創辦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面向社會從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的,應當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批準,并且到省級民政部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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