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滅火系統的工作原理
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內儲壓式七氟丙烷滅火系統與惰性氣體滅火系統 | 系統平時處于準工作狀態,當防護區發生火災,產生煙霧、高溫和光輻射使煙感、溫感、感光等探測器探測到火災信號,探測器將火災信號轉變為電信號傳送到報警滅火控制器,控制器自動發出聲光報警并經邏輯判斷后,啟動聯動裝置,經過一段時間延時,發出系統啟動信號,啟動驅動氣體瓶組上的容器閥釋放驅動氣體,打開通向發生火災的防護區的選擇閥,同時打開滅火劑瓶組的容器閥,各瓶組的滅火劑經連接管匯集到集流管,通過選擇閥到達安裝在防護區內的噴頭進行噴放滅火,同時安裝在管道上的信號反饋裝置動作,將信號傳送到控制器,由控制器啟動防護區外的釋放警示燈和警鈴另外,通過壓力開關監測系統是否正常工作,若啟動指令發出,而壓力開關的信號未反饋,則說明系統存在故障,值班人員應在聽到事故報警后盡快到儲瓶間,手動開啟儲存容器上的容器閥,實施人工啟動滅火 |
外儲壓式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 控制器發出系統啟動信號,啟動驅動氣體瓶組上的容器閥釋放驅動氣體,打開通向發生火災的防護區的選擇閥,同時加壓單元氣體瓶組的容器閥,加壓氣體經減壓進入滅火劑瓶組,加壓后的滅火劑經連接管匯集到集流管,通過選擇閥到達安裝在防護區內的噴頭進行噴放滅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