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比例混合器、閥門、泡沫消火栓設置要求
組件名稱 | 安裝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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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 | 一般要求 | 1.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的標注方向與液流方向一致 2.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與管道連接處的安裝要保證嚴密 |
環泵式 | 1.環泵式比例混合器安裝標高的允許偏差為±10mm 2.備用的環泵式比例混合器需要并聯安裝在系統上,并要有明顯的標志 |
壓力式 | 壓力式比例混合裝置應整體安裝,并應與基礎牢固固定 |
| 平衡式 | 1.整體平衡式比例混合裝置應安裝在壓力水的水平管道上,并在水和泡沫液進口的水平管道上要分別安裝壓力表,并與平衡式比例混合裝置的進口處的距離不大于0.3m
2.分體平衡式比例混合裝置的平衡壓力流量控制閥應豎直安裝 3.水力驅動平衡式比例混合裝置的泡沫液泵要水平安裝,安裝尺寸和管道的連接方式需要符合設計要求 |
管線式 | 管線式比例混合器應安裝在壓力水的水平管道上或串接在消防水帶上,并應靠近儲罐或防護區,其吸液口與泡沫液儲罐或泡沫液桶最低液面的高度不得大子1.0m |
閥門 | 1.泡沫混合液管道采用的閥門應按相關標準進行安裝,并應有明顯的啟閉標志 2.具有遙控、自動控制功能的閥門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置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環境時,應按相關標準安裝 3.液下噴射和半液下噴射泡沫滅火系統泡沫管道進儲罐處設置的鋼質明桿閘閥和止回閥應水平安裝,其止回閥上標注的方向應與泡沫的流動方向一致 4.高倍數泡沫產生器進口端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設置的壓力表、管道過濾器、控制閥宜安裝在水平支管上 5.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設置的自動排氣閥應在系統試壓、沖洗合格后立式安裝 6.連接泡沫產生裝置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上控制閥應安裝在防火堤外壓力表接口的外側,并應有明顯的啟閉標志;泡沫混合液管道設置在地上時,控制閥的安裝高度宜為1.1~1.5m;當環境溫度為0 ℃及以下的地區采用鑄鐵控制閥時,若管道設置在地上,鑄鐵控制閥應安裝在立管上;若管道埋地或地溝內設置,鑄鐵控制閥應安裝在閥門井內或地溝內,并應采取防凍措施 7.當儲罐區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同時又具備半固定系統功能時,應在防火堤外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安裝帶控制閥和帶悶蓋的管牙接口,并應符合本條第6款的有關規定 8.泡沫混合液立管上設置的控制閥,其安裝高度宜為1.1~1.5m,并應有明顯的啟閉標志;當控制閥的安裝高度大于1.8m時,應設置操作平臺或操作凳 9.消防泵的出液管上設置的帶控制閥的回流管,應符合設計要求,控制閥的安裝高度距地面宜為0.6—1.2m 10.管道上的放空閥應安裝在最低處 |
泡沫消火栓 | 1.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設置泡沫消火栓的規格、型號、數量、位置、安裝方式、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 2.地上式泡沫消火栓應垂直安裝,地下式泡沫消火栓應安裝在消火栓井內泡沫混合液管道上 3.地上式泡沫消火栓的大口徑出液口應朝向消防車道 4.地下式泡沫消火栓應有永久性明顯標志,其頂部與井蓋底面的距離不得大于0.4m,且不小于井蓋半徑 5.室內泡沫消火栓的栓口方向宜向下或與設置泡沫消火栓的墻面成90°,栓口離地面或操作基面的高度宜為1.1m,允許偏差為±20mm,坐標的允許偏差為20mm 6.泡沫泵站內或站外附近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設置的泡沫消火栓,應符合設計要求,其安裝按本條相關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