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通風
1.自然通風的工作原理
室內外存在空氣溫度差、或者窗戶開口之間存在高度差,就會產生熱壓作用下的自然通風。當室外氣流遇到建筑物時產生繞流流動,在氣流的沖擊下,將在建筑迎風面形成正壓區,在建筑屋頂上部和建筑背風面形成負壓區,這種建筑物表面所形成的空氣靜壓變化即為風壓。當建筑物受到熱壓、風壓同時作用時,外圍護結構各窗孔就會產生內外壓差引起的自然通風。
2.自然通風方式的選擇
適應范圍: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業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
設置方式:利用室外陽臺或凹廊自然通風;利用直接向外開啟窗的自然通風;有兩個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防煙樓梯間合用前室。
3.自然通風設施的設置要求
1)封閉樓梯間和防煙樓梯間的樓梯間,應在最高部位設置面積不小于1m2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當建筑高度大于10m時,尚應在樓梯間的外墻上每5層內設置總面積不小于2m2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且宜每隔2-3層布置一次。
2)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前室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有效面積不應小于2m2,合用前室不應小于3m2。
3)采用自然通風方式的避難層(間)應設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其有效面積不應小于該避難層(間)地面面積的2%,且每個朝向的有效面積不應小于2m2。
4)可開啟外窗應方便開啟;設置在高處的可開啟外窗應設置距地面高度為1.30~1.50m的開啟裝置。
5)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有效面積計算應經計算確定,與自然排煙相關要求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