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類似知識考點:樓板2.00h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超高層,其樓板的耐火極限≥2.00h。
(2)住宅部分與其他使用功能組合,當為高層公共建筑時,采用無門、窗、 洞口的防火墻和耐火極限≥2.00h的不燃性樓板完全分隔。
(3)建筑建筑面積大于20000㎡地下商場,采用無門、窗、 洞口的防火墻和耐火極限≥2.00h的不燃性樓板分隔成不大于20000㎡區域。
(4)汽車庫/修車庫組合建造時,汽車庫/修車庫與其他部分之間應采用防火墻和耐火極限≥2.0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完全分隔。
二、類似知識考點:間隔/距
(1)消防車道間距應為160m。
(2)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筑物,當其短邊長度大于24m時,宜設置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道,沿街時,應設置連通街道和內院的人行通道,其間距不宜大于80m。
(3)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連續布置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有困難時,可間隔布置,但間隔距離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總長度仍應符合上述規定。
(4)滅火救援窗口的凈高度和凈寬度均不應小于1m,下沿距室內地面不宜大于1.2m,間距不宜大于20m,且每個防火分區不應小于2個。
(5)疏散指示標志系統
①有維護結構的疏散走道/樓梯設置:
方向標志燈的標志面與疏散方向垂直時,燈具的設置間距不應大于20m,平行時燈具的設置間距不應大于10m。
②高大空間敞開場所的疏散通道(商店/展覽/候車(船)室/候機廳/營業廳:
方向標志燈的標志面與疏散方向垂直時,特大型或大型燈具的設置間距不應大于30m,中型或小型燈具的設置間距不應大于20m。
方向標志燈的標志面與疏散方向水平時,特大型或大型燈具的設置間距不應大于15m,中型或小型燈具的設置間距不應大于10m。
③保持視覺連續的標志燈:燈具的設置間距不應大于3m。
(6)市政消火栓/室外消火栓,其保護半徑不應超過150m,間距不應大于120m。
(7)嚴寒地區在城市主要干道上設置消防水鶴的布置間距宜為1 000 m,連接消防水鶴的市政給水管的管徑不宜小于DN200mm。
(8)工藝裝置區等采用高壓或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場所,其周圍應設置室外消火栓,且間距不應大于60m。
(9)室內消火栓布置間距:對于2只消防水槍的2股充實水柱布置的建筑物,布置間距不應大于30m;對于1支消防水槍的1股充實水柱布置的建筑物,布置間距不應大于50m。
(10)采用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的儲罐區,宜沿防火堤外均勻布置泡沫消火栓,且泡沫消火栓的間距不應大于60m。泡沫消火栓的功能是連接泡沫槍撲救儲罐區防火堤內的流散火災。
(11)設置在靠外墻且不位于屋頂區域的固定窗,單個固定窗的面積不應小于1㎡且間距不應大于20m,其下沿距室內地面的高度不宜少于層高的1/2。
三、類似知識點:持續/延續時間
(1)建筑內消防應急照明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的備用電源的連續供電時間應:
①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1.5h。
②醫療建筑、老年人建筑、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總建筑面積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1.0h。
③其他建筑≥0.5h。
(2)火災延續時間:
類型 | 內容 | 時間 |
廠房 | 甲、乙、丙類廠房 | 3 |
丁、戊類廠房 | 2 | |
倉庫 | 甲、乙、丙類倉庫 | 3 |
丁、戊類倉庫 | 2 | |
公共建筑 | 高層建筑中的商業樓、展覽樓、綜合樓,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財貿金融樓、圖書館、書庫、重要的檔案樓、科研樓和高級賓館。 | 3 |
其他公共建筑 | 2 | |
住宅 | 住宅 | 2 |
人防工程 | 建筑面積小于3000㎡ | 1 |
建筑面積大于等于3000㎡ | 2 | |
地下 | 地下建筑/地鐵車站 | 2 |
自噴系統 | 火災延續時間不應小于1.0h | 1 |
防火分隔水幕防護冷卻水幕 | 系統的火災連續時間,不應小于防火分隔水幕 和防護冷卻水幕設置部位墻體的耐火極限 | 設置部位墻體的耐火極限 |
(3)一、二類隧道內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的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小于1.5h,其他隧道不應小于 1.0h。
(4)應急照明控制器備電工作時間≥應急照明持續時間的3倍,且不小于3h。
(5)系統備用電源使各備用電源放電終止,再充電48h后斷開設備主用電源,備用電源至少應保證設備工作8h,且應滿足相應的標準及設計要求。
(6)消防設備應急電源輸出功率應大于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全負荷功率的120%,蓄電地組的容量應保證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筑在火災狀態同時工作負荷條件下連續工作3h 以上。
四、類似知識點頻率
(1)燃油鍋爐房的正常通風量應接換氣次數≥3次/h,事故排風量≥6次/h 。
(2)燃氣鍋爐房≥6次/h,事故排風≥12次/h。
(3)氣體滅火系統滅火后的防護區應通風換氣,地下防護區和無窗或設固定窗扇的地上防護區,應設置機械排風,通信機房、電子計算機房等場所的通風換氣次數應≥5次/h。
(4)消防水泵房的通風宜按6次/h 設計;
(5)氣壓罐應配合穩壓泵工作,減少穩壓泵頻繁啟動,保證穩壓泵啟泵次數≤15次/h且有效儲水容積≥150L。
五、類似知識點:速
(1)垂直卷簾的電動啟閉運行速度在2~7. 5m/min;其自重下降速度≤9. 5m/min。
(2)卷簾式擋煙垂壁的運行速度應≥0.07m/s;翻板式擋煙垂壁的運行時間應﹤7s。
(3)消防水池給水管管徑和流量應根據水力計算確定,一般平均流速≤1.5m/s。
(4)水泵吸水管的直徑小于DN250時,其流速宜為1.0~1.2m/s;直徑大于DN250時,宜為1.2~1.6m/s;出水管的直徑小于DN250時,其流速宜為1.5~2.0m/s;直徑大于DN250時,宜為2.0~2.5m/s。
(5)消防給水管道設計流速≤2.5m/s,任何管道≤7m/s。流量開關應能在管道流速為0.1m/s~10m/s 時可靠啟動 。
(6)細水霧和氣體管道吹掃時出口氣體流速≥20m/s。
(7)局部應用系統保護對象周圍空氣流速,細水霧、二氧化碳≤3m/s,干粉≤2m/s。
(8)送風、排煙管道風速:金屬≤20m/s;非金屬≤15m/s;送風口的風速≤7m/s。
(9)排煙管道風速:金屬≤20m/s;非金屬≤15m/s排煙口的風速≤10m/S;
(10)機械補風口的風速≤10m/s;人員密集場所≤5m/s;自然補風口≤3m/s。
(11)當排煙閥(口)設在吊頂內,并通過吊頂上部空間進行排煙時,封閉式吊頂的煙氣流入口的頸部煙氣速度≤1.50m/s;
(12)檢測時測各門洞風速≥0.7m/s。
六、類似知識點:兩格或兩座
(1)消防水池總蓄水有效容積>500m3時,宜設兩格,能獨立使用;但當>1000m3 時,應設置能獨立使用的兩座;每格(座)應設置獨立的出水管,并應設置滿足最低有效水位的連通管且其管徑應能滿足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的要求。
(2)高層民用建筑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高位消防水池總有效容積大于200m3時,宜設置蓄水有效容積相等且可獨立使用的兩格;當建筑高度>100m時應設置獨立的兩座,且每座應有一條獨立的出水管向系統供水。
(3)減壓水箱有效容積不應小于18m3,且宜分為兩格。
七、消防有效容積
(1)當消防水池采用兩路供水且在火災情況下連續補水能滿足消防要求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根據計算確定,但不應小于100m3,當僅設有消火栓系統時不應小于50m3。
(2)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積
建筑類別 | 分類 | 有效容積m3 |
一類高層公共 | h>150 | 100 |
h>100 | 50 | |
-- | 36 | |
一類高層住宅 二類高層公共多層公共 | h>100 | 36 |
-- | 18 | |
二類高層住宅 | -- | 12 |
h>21m的多層住宅 | -- | 6 |
工業建筑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 >25L/s | 18 |
≤25L/s | 12 | |
商店建筑面積 | S>30000m2 | 50 |
10000m2<S<30000m2 | 36 |
(3)當采用消防水泵轉輸水箱串聯減壓時時有效儲水容積≥60m3可作為高位消防水箱。
(4)超過100米的建筑設置的常高壓給水系統,當高位消防水池無法滿足上部樓層所需的壓力和流量時,上部樓層應采用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該系統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按本規范第 5.2.1 條的規定根據該系統供水高度(最高和最低消火栓高差)確定,且不應小于 18m3 。
(5)減壓水箱有效容積不應小于18m3,且宜分為兩格。
(6)臨建工程中轉水箱≥10m3。
(7)對于舊城區改造,供水不足的區域增加給水管道管徑和市政消火栓,或修建容量為100-200m3的蓄水池。
八、類似知識點:牛頓
(1)防火卷簾拉動手動速放裝置,應具有自重恒速下降功能,操作臂力≤70N。
(2)甲、乙、丙級防火門,門扇開啟力≤80N。
(3)滅火器箱箱門、箱蓋開啟操作輕便靈活,無卡阻,開啟力≤50N。
(4)泡沬一水噴淋系統應同時具備自動、手動功能和應急機械手動啟動功能;機械手動啟動力≤180N。
九、類似知識點:聲強
(1)使用聲級計在距卷簾表面的水平距離1m、距地面的垂直距離1.5m處水平測量卷簾啟閉運行的平均噪聲≤85dB。
(2)報警閥動作后,在距離水力警鈴3m處測量水力警鈴聲強,不得低于70dB。
(3)每個報警區域內應均勻設置,其聲壓級≥60dB;環境噪聲大于60dB時聲壓級應>背景噪聲15dB。
(4)非住宅內使用聲警報器的聲信號至少在一個向3m處的聲壓級≥75dB,且任意方向3m處≤120dB 。
(5)檢查防火門監控器的故障狀態總指示燈,使防火門處于半開閉狀態時,該指示燈應點亮并發出聲 光報警信號,采用儀表測量聲信號的聲壓級(正前方1m處),應在65~85dB之間。
十、類似知識點:補水補氣時間
(1)高位消防水箱進水管管徑應滿足水箱8h充滿水的要求,但管徑≥DN32,宜設置液位閥或浮球閥。
(2)消防水池的給水管應根據其有效容積和補水時間確定,補水時間≤48h,但當消防水池有效總容積>2000? 時≤96h。
(3)二氧化碳當組合分配系統保護≥5個防護區或保護對象,或者在48h內不能恢復時,二氧化碳應有備用量≥系統設計的儲存量。
(4)其他氣體儲存裝置72h內不能重新充裝恢復工作的,應按系統原儲存量的100%設置備用量。
(5)干粉組合分配系統保護的防護區與保護對象之和≤8個。當之和>5個時, 或者在噴放后48h內不能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時,滅火劑應有備用量。
(6)系統備用電源:使各備用電源放電終止,再充電48h后斷開設備主用電源,備用電源至少應保證設備工作8h,且應滿足相應的標準及設計要求。
各位考友,對于這個知識點還有什么問題或疑問的,歡迎大家留言評論。
233網校特別聲明:本篇內容為233網校一級消防工程師老師整理歸納,對于需要復制、轉載、鏈接和傳播文章內容的,請注明文章內容源自233網校,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