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按照廣州市財政局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對2013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4月10日至5月8日;
現場確認時間:2013年4月23日至5月8日(工作日)。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生,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除具備第(一)點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考生,除具備第(一)點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從事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一般自《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發證日期始計算到2013年12月底止,但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的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時間應不早于全日制學歷畢業時間。取得非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學位)的,其取得學歷(學位)前后的會計工作年限可以連續計算。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并具備第(一)點所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如需報名中級資格考試,應攜帶有關證件到現場確認點現場審查報名。
(四)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考生,除須具備第(一)點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資格(即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師和財政稅收專業的經濟師)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時間計算至2013年8月31日);
2.取得財會類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
3.具備高級會計師資格,但不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需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
(五)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并打印提交“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三、報名方法
(一)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統一規定的程序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確認(以下簡稱“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
(二)報名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
1. 報考初、中級資格:持有我區財政局核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我區現場確認點報名確認。
2. 報考高級資格:到廣州市財經職業學校(財政校區)辦公樓四樓培訓部(地址:廣州市華僑新村友愛路36號,電話:020-83594387、83496107)現場確認。
四、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會計行業管理網”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考生認真閱讀報名協議,據實錄入報名信息,細致核對資料,切記本人注冊報名號和密碼,并將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免冠證件照片自行上傳之后,應從網上下載打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交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地點:番禺區人才培訓中心,地址:番禺區市橋平康路69號德勝廣場3樓。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攜帶下列資料,到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并繳納考務費和考試用書款。
1. 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及考生簽字的“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一式1份;
2. 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 近期大一寸免冠證件照片1張,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點貼在居民身份證明復印件空白處;
4. 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報考高級資格的考生提供)。各單位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重點審查考生“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受理報名。如不符合條件參加并通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相應考試,也不予以核發資格證書。
(三)準考證打印。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方式。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于2013年8月下旬在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會計行業管理網”查詢通知,并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網上打印準考證。如發現準考證的姓名、身份證號、照片等有誤的,可于9月3日至4日到原現場確認點更正。
參加中、高級資格考試的考生于2013年10月上旬在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會計行業管理網”查詢通知,并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網上打印準考證。如發現準考證的姓名、身份證號、照片等有誤的,可于10月15日至16日到原現場確認點更正。
逾期未能打印準考證造成的損失,由考生自負。
(四)2012年已辦理延考申請并確認的考生,如僅考延考科目的,無需再報名,屆時上網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如2013年有新增考試科目的,需按有關要求辦理報名。
五、考試時間
2013年度初級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于2013年9月14日至20日舉行,具體時間隨機安排;中、高級資格考試于2013年10月26日至27日舉行。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中、高級資格各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9月14日至20日 |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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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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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六) |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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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財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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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星期日) |
9:00—11:30 經濟法 |
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
六、報考收費
(一)2013年度初、中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高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按100元/人的標準收取。任何單位不得收取其他考試報名費。
(二)考務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考生報名確認時,統一使用“銀聯卡”在廣州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繳納考務費和考試用書款(據實代收)。
番禺區人社局
2013年4月11日
考務文件:《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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