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考生請于8月11日至8月29日期間前來換領新的準考證。
領取地址:花園路與緯四路交叉口向東30米路北財政廳老院南三樓303
須 知:已經領取準考證的考生請將原準考證交回。
各省轄市考生換領準考證的時間請咨詢當地會計管理部門。
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職稱 |
中級職稱 | ||
9月6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9月7日 |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