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華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商品銷售價格中均不含增值稅額。按每筆銷售分別結轉銷售成本。大華公司銷售商品、零配件及提供勞務均為主營業務。深遠公司2000年9月發生的經濟業務如下:(1)以分期收款銷售方式向A公司銷售商品一批。該批商品的銷售價格為20萬元,實際成本為17萬元,提貨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已交A公司。根據合同,該貨款(含增值稅額,下同)分三次收取,第一次收取貨款的20%,10月1日和11月1日分別收取貨款的40%。第一次應收取的貨款已于本月收存銀行。(2)與B公司簽訂協議,委托其代銷商品一批。根據代銷協議,B公司按代銷商品協議價的5%收取手續費,并直接從代銷款中扣除。該批商品的協議價為5萬元,實際成本為3.6萬元,商品已運往B公司。本月末收到B公司開來的代銷清單,列明已售出該批商品的50%;同時收到已售出代銷商品的代銷款(已扣除手續費)。(3)與C公司簽訂一項設備安裝合同。該設備安裝期為兩個月,合同總價款為3萬元,分兩次收取。本月末收到第一筆價款1萬元,并存入銀行。按合同約定,安裝工程完成日收取剩余的款項。至本月末,已實際發生安裝成本1.2萬元(假定均為安裝人員工資)。(4)向D公司銷售一件特定商品。合同規定,該件商品須單獨設計制造,總價款35萬元,自合同簽訂日起兩個月內交貨。D公司已預付全部價款。至本月末,該件商品尚未完工,已發生生產成本15萬元(其中,生產人員工資5萬元,原材料10萬元)。(5)向E公司銷售一批零配件。該批零配件的銷售價格為100萬元,實際成本為80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提貨單已交給E公司。E公司已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該商業匯票期限為三個月,到期日為12月10日。E公司因受場地限制,推遲到下月23日提貨。(6)與H公司簽訂一項設備維修服務協議。本月末,該維修服務完成并經H公司驗收合格,同時收到H公司按協議支付的勞務款50萬元(含稅)。為完成該項維修服務,發生相關費用10.4萬元(假定均為維修人員工資)。(7)M公司退回1999年12月28日購買的商品一批。該批商品的銷售價格為6萬元,實際成本為4.7萬元。該批商品的銷售收入已在售出時確認,但款項尚未收取。經查明,退貨理由符合原合同約定。本月末已辦妥退貨手續并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8)計算本月應交所得稅。假定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3%,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所得稅,本期無任何納稅調整事項。其他相關資料:除上述經濟業務外,大華公司登記9月份發生的其他經濟業務形成的賬戶余額如下:
要求:(1)編制大華公司上述(1)至(8)項經濟業務相關的會議分錄(“應交稅金”科目要求寫出明細科目及專欄名稱)。(2)編制大華公司9月份的利潤表。(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利潤表(簡表)
編制單位:大華公司 2000年9月 單位:萬元
正確答案:
(1)編制相關的會計分錄
①
借:分期收款發出商品17
貸:庫存商品 17
借:銀行存款 4.68
貸:主營業務收入 4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0.68
借:主營業務成本 3.4
貸:分期收款發出商品3.4
②
借:委托代銷商品 3.6
貸:庫存商品 3.6
借:銀行存款 2.8
營業費用(或產品銷售費用、銷售費用,下同) 0.13
貸:主營業務收入 2.5
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0.43
借:主營業務成本1.8
貸:委托代銷商品 1.8
③
借:銀行存款 1
貸:預收帳款(或應收賬款)1
借:生產成本(或基本生產成本、勞務成本,下同) 1.2
貸:應付工資 1.2
④
借:銀行存款 35
貸:預收賬款(或應收賬款)35
借:生產成本 15
貸:應付工資 5
原材料 10
⑤
借:應收票據 117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
借:主營業務成本 80
貸:庫存商品 80
⑥
借:銀行存款 5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2.74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7.26
借:生產成本 10.4
貸:應付工資 10.4
借:主營業務成本10.4
貸:生產成本 10.4
⑦
借:主營業務收入 6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02
貸:應收賬款——甲公司 7.02
借:庫存商品 4.7
貸:主營業務成本 4.7
⑧
借:所得稅(或所得稅費用,下同)6.18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6.18
(2)編制9月份利潤表
利潤表(簡表)
編制單位:大華公司 2000年9月 單位: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