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價值的分割
考試內容:
1、剩余價值分割的實質
2、剩余價值分割的具體形式
要點:
商業利潤
(1)商業資本:在流通領域專門從事商品買賣,以獲取剩余價值為目的的職能資本。
(2)商業利潤:商業資本家投資于商業經營活動所獲得的利潤。
(3)由于商業資本家承擔了產業資本家的部分職能,因此產業資本家不能占有全部剩余價值,必須把剩余價值的一部分讓渡給商業資本家。
(4)產業資本家讓渡利潤的方法:將商品按低于生產價格的價格出售給商業資本家。
(5)商業利潤的本質:產業工人所創造的剩余價值的轉化形式,體現了商業資本家和產業資本家共同剝削雇傭工人的關系。
利息
(1)借貸資本:借貸資本家為了獲取利息而暫時借給職能資本家使用的閑置貨幣資本。
(2)利息在本質上是產業工人所創造的剩余價值,是剩余價值的轉化形式。
(3)職能資本家必須與借貸資本家共同瓜分借貸資本家所帶來的平均利潤:
平均利潤=利息(借貸資本家對貨幣資本的所有權)+企業利潤(職能資本家對貨幣資本的使用權)
銀行利潤
(1)銀行利潤:存款利息和貸款利息的差額。在量上相當于銀行資本家自有資本所獲得的平均利潤。
(2)銀行利潤的本質:產業工人在生產過程中創造的剩余價值的轉化形式。
(3)職能資本家用銀行貸款作為資本從事生產或者商業活動,他把獲得的一部分平均利潤以利息的形式付給銀行資本家,形成銀行利潤。銀行資本家也參與剩余價值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