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體系
考試內容:
1、法律體系的概念
2、法律部門及其劃分標準
3、我國法律體系的結構及其組成
要點:
1、法律體系的概念
法律體系,也稱為部門法體系,是指一國的全部現行法律規范,按照一定的標準和原則,劃分為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內部和諧一致、有機聯系的整體。
法律體系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社會生活現象,反映了法的統一性和系統性。
2、 法律部門及其劃分標準
法律部門,也稱部門法,是根據一定標準和原則所劃定的調整同一類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一般認為劃分法律部門的主要標準是法律所調整的不同社會關系,即調整對象;其次是法律調整方法。
3、 我國的法律體系
(1)憲法
憲法作為一個法律部門,在當代中國的法律體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整個法律體系的基礎。
憲法部門最基本的規范,主要反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樣的規范性文件中。
憲法部門還包括主要國家機關組織法、選舉法、民族區域自治法、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授權法、立法法、國籍法等附屬的較低層次的法律。
(2)行政法
行政法是調整國家行政管理活動中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它包括規定行政管理體制的規范,確定行政管理基本原則的規范,規定行政機關活動的方式、方法、程序的規范,規定公務員的規范等。
我國一般行政法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主要有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監察法、政府采購法、公務員法等。特別行政法方面有食品衛生法、藥品管理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
(3)民法
民法是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等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
我國民法部門的規范性法律文件主要由民法通則和單行民事法律組成。民法通則是民法部門的基本法。
單行民事法律主要有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此外還包括一些單行的民事法規,如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等。
(4)商法
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商事關系或商事行為的法律。
我國的商法包括公司法、證券法、票據法、保險法、企業破產法、海商法等。
(5)經濟法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在經濟管理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
經濟法這一法律部門的表現形式包括:
有關企業管理的法律,如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等;
有關財政、金融和稅務方面的法律、法規,如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個人所得稅法等;
有關宏觀調控的法律法規,如預算法、統計法、會計法等;
有關市場主體、市場秩序的法律法規,如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
(6)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的法律,社會保障法是調整有關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的法律。
這一法律部門的法律包括:
有關用工制度和勞動合同方面的法律規范;
有關職工參加企業管理、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方面的法律規范;
有關勞動衛生和勞動安全的法律規范;
有關勞動保險和社會福利方面的法律規范;
有關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規范;
有關勞動爭議的處理程序和辦法的法律法規等。如勞動法、工會法、安全生產法等。
(7) 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法
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法是關于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通常分為自然資源法和環境保護法。
屬于自然資源法方面的,有森林法、草原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
屬于環境保護方面的,有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等。
(8)刑法
刑法是規定犯罪和刑罰的法律,是當代中國法律體系中一個基本的法律部門。
在刑法這一法律部門中,占主導地位的規范性文件是刑法。
(9)訴訟法
訴訟法又稱訴訟程序法,是有關各種訴訟活動的法律。
訴訟法從訴訟程序方面保證實體法的正確實施,保證實體權利、義務的實現。
訴訟法這一法律部門中的主要規范性文件為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
律師法、法官法、檢察官法等法律的內容也大體屬于這個法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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