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律基礎知識
知識點四、法律體系
我國的法律體系具體包括憲法及憲法相關法、刑法、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七個法律部門。
本教材主要涉及的法律部門有:
1、民商法
是規范民事、商事活動的法律規范的總和,調整的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以平等地位而發生的各種法律關系。(與其他相比,強調“平等”地位)
?。?)民法主要包括物權、債權、知識產權、婚姻、家庭、收養、繼承等方面的法律規范。
?。?)商法主要包括公司、破產、證券、期貨、保險、票據、海商等方面的法律規范。
2、經濟法
是調整政府對市場經濟活動實行干預、管理、調控所產生的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經濟法的調整對象都是“經濟關系”,其他如人身關系、行政關系等不屬于經濟法的調整范圍。)
3、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
是規范解決社會糾紛的訴訟活動與非訴訟活動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我國已經制定了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分別對三種訴訟活動進行規范。此外,我國還制定了仲裁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非訴訟程序法。(與程序法相對應的是“實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