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的,企業應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
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則按以下兩種情況分別處理:
1、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加以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費用;
2、合同成本不能夠收回的,應在其發生時立即確認為費用,不確認合同收入。
特別地,大家還應該注意三個知識點,即固定造價合同收入確認、成本加成合同收入確認和完工百分比法的運用。
一、固定造價合同收入確認有四個條件;
1、合同總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2、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3、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
4、合同完工進度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
注意:對于固定造價合同,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總收入,就應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二、成本加成合同收入確認的條件:兩個條件。
1、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
三、完工百分比法的運用
1、完工進度的確定
(1)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
(2)已經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
(3)根據實際測定的完工進度確定
注意:在運用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完工進度時,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與合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以及在分包工程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
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合同總收入×完工進度-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的收入
當期確認的合同費用=合同預計總成本×完工進度-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費用后的金額
當期確認的合同毛利=當期確認的合同總收入-當期確認的合同費用
2、合同預計損失的處理
如果建造合同的預計總成本超過合同總收入,則形成合同預計損失,應提取存貨跌價準備,并確認為當期費用。合同完工時,將已提取的損失準備沖減合同費用。
提取損失準備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