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地處縣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備建筑業施工(安裝)資質,2009年發生經營業務如下:
(1)總承包一項工程,承包合同記載總承包額9000萬元,其中建筑勞務費3000萬元,建筑、裝飾材料6000萬元。又將總承包額的三分之一轉包給某安裝公司(具備安裝資質),轉包合同記載勞務費1000萬元,建筑、裝飾材料2000萬元。
(2)工程所用建筑、裝飾材料6000萬元中,4000萬元由建筑工程公司自產貨物提供,2000萬元由安裝公司自產貨物提供。
(3)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產貨物涉及材料的進項稅額236萬元已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相關的運輸費用30萬元有合法票據。
(4)建筑工程公司內設非獨立核算的賓館,全年取得餐飲收入80萬元,歌舞廳收入60萬元,臺球和保齡球收入12萬元。
(說明:歌舞廳按20%稅率,臺球和保齡球按5%稅率。增值稅按一般納稅人計算征收)
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有關納稅事項,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應繳納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2)建筑工程公司轉包工程應代扣代繳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3)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產貨物應繳納的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4)建筑工程公司簽訂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5)建筑工程公司賓館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347040205]
『正確答案』
(1)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應繳納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9000-4000-3000)×3%×(1+5%+3%)=60+3+1.8=64.8(萬元)
(2)建筑工程公司轉包工程應代扣代繳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1000×3%×(1+5%+3%)=30+1.5+0.9=32.4(萬元)
(3)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產貨物應繳納的增值稅=4000÷(1+17%)×17%-236-30×7%=343.10(萬元)
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產貨物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343.10×5%+343.10×3%=17.16+10.29=27.45(萬元)
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產貨物應繳納的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343.10+27.45=370.55(萬元)
(4)建筑工程公司簽訂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9000×0.3‰+3000×0.3‰=3.6(萬元)
(5)建筑工程公司賓館收入應納的營業稅=80×5%+60×20%+12×5%=16.60(萬元)
建筑工程公司應納的賓館收入的城市維護建設稅=16.60×5%=0.83(萬元)
建筑工程公司應納的賓館收入的教育費附加=16.60×3%=0.50(萬元)
建筑工程公司賓館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16.60+0.83+0.50=17.93(萬元)
6.2009年11月,甲公司發生以下業務:
(1)對年初銷售并已經交付使用的某軟件產品進行維護,取得技術服務費5萬元。
(2)經境外乙公司許可使用某項商標,本月向乙公司支付商標使用費10萬元。
(3)以某項專利技術投資入股,該項專利技術的賬面原值為50萬元,評估價值為80萬元,雙方同意以75萬元的價值作價入股,參與利潤分配,承擔投資風險。
(4)轉讓一宗土地的使用權、取得轉讓收入600萬元。該宗土地系于2007年11月份接受丙公司抵債時取得,抵債時該宗土地作價500萬元,2008年月日11月其賬面余值為490萬元。
(5)本月1日起將承租后空置的一層辦公樓轉租給丁公司,收取轉租租金12萬元。甲公司承租此層辦公樓的月租金為10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甲公司提供軟件維護服務應繳納的營業稅。
(2)計算甲公司被許可使用商標權應代扣代繳的營業稅。
(3)計算甲公司以專利技術投資入股應繳納的營業稅。
(4)計算甲公司轉讓抵債所得的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營業稅。
(5)計算甲公司轉租辦公樓本月應繳納的營業稅。
『正確答案』
(1)軟件維護服務應繳納的營業稅=5×5%=0.25(萬元)
(2)應代扣代繳的營業稅=10×5%=0.5(萬元)
(3)投資入股應繳納的營業稅=0(萬元)
(4)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營業稅=(600-500)×5%=5(萬元)
(5)轉租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12×5%=0.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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