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十、稅收的征收管理權限的劃分
①按稅種劃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
②地方自行立法的地區性稅種,其管理權由省級人民政府及其稅務主管部門掌握。
③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自行決定繼續征收或者停止征收屠宰稅和筵席稅。
④除少數民族自治地區和經濟特區外,各地均不得擅自停征全國性的地方稅種。
⑤ 經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國務院的批準,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擁有某些特殊的稅收管理權。經濟特區也可以在享有一般地方稅收管理權之外,擁有一些特殊的稅收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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