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關稅法
知識點七、進口貨物海關估價方法
進口貨物的價格不符合成交價格條件或者成交價格不能確定的,海關應當依次以相同貨物成交價格方法、類似貨物成交價格方法、倒扣價格方法、計算價格方法及其他合理方法確定的價格為基礎,估定完稅價格。
其他合理方法中不得使用以下價格:
(1)境內生產的貨物在境內的銷售價格;
(2)可供選擇的價格中較高的價格;
(3)貨物在出口地市場的銷售價格;
(4)以計算價格方法規定的有關各項之外的價值或費用計算的價格;
(5)出口到第三國或地區的貨物的銷售價格?
(6)最低限價或武斷虛構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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