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科目
第十二章 企業所得稅
知識點十八、稅法規定與會計規定差異的處理
1、企業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收入及成本、費用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2、企業依法清算時,以其清算終了后的清算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
相關推薦:2012注冊會計師《稅法》預習: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
輔導計劃:2012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計劃表
講師歸納:注冊會計師《稅法》考試近年來出現的新特點
報考推薦:2011年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考試成績查詢通知
2011年注冊會計師綜合階段考試成績查詢通知
201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試題及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