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稅法》第二章增值稅法知識點學習:增值稅征稅范圍的條件。
一、應稅行為同時具備的四個條件:
1.應稅行為是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境內;
2.應稅行為是屬于《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范圍內的業務活動——列舉范圍;
3.應稅服務是為他人提供的——經營性活動;
4.應稅行為是有償的——有償。
二、滿足應稅條件但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的情形:(滿足但不交)
1.行政單位收取的同時滿足條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2.存款利息;(難纏的老頭)
3.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
4.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企業以及物業管理單位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5.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貨物、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
注冊會計師考試書難啃?考點難理解?來233網校聽講師授課,六大班級高效鎖分,輕松拿下60+!!!【點擊馬上聽課>>】
稅法復習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