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房產稅的稅額計算及稅收優惠。向居民供熱的收入部分的房產稅可以免稅,該企業2009年應納的房產稅=5000×(1-20%)×1.2%×(3000-1000)/3000=32(萬元)。
2.
【答案】A
【解析】個人所有非營業用房免征房產稅,所以原值60萬元的供自己及家人居住的用房免房產稅;另外一處出租住房,也只就其出租期間的租金收入繳納房產稅,出租后仍用于居住的,減按4%稅率征收。應繳納房產稅=1200×4%×6=288(元)。
3.
【答案】C
【解析】以房產投資聯營取得固定收入的,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算繳納房產稅。該企業1至6月從價計稅,7至12月從租計稅。
應納房產稅=1000×(1-20%)×1.2%×6/12+50×12%=4.8+6=10.8(萬元)。
4.
【答案】A
【解析】行政機關所屬的招待所不屬于辦公用房而屬于經營用房,應繳納房產稅。BCD都有明確的免稅或不征收房產稅的規定。
5.
【答案】A
【解析】自2009年12月1日起,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6.
【答案】B
【解析】該企業應繳納的房產稅=5000×(1-30%)×1.2%×5/12+5000/8×4×1.2%×(1-30%)×7/12+20×12%×7=46.55(萬元)。
7.
【答案】C
【解析】經濟落后的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準。
8.
【答案】D
【解析】人民團體自用的A辦公樓免稅,出租的在租期內納稅;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3000×15×8÷12=30000(元)。
9.
【答案】D
【解析】2008年1~4月該企業應納房產稅
=6000×2/3×(1-30%)×1.2%×4/12+15×4×12%=11.2+7.2=18.4(萬元)
2008年5~7月房產稅=6000×(1-30%)×1.2%×3/12=12.6(萬元)
2008年8月至年底房產稅=(6000+120-80+300)×(1-30%)×1.2%×5/12=22.19(萬元)該企業2008年應納房產稅=18.4+12.6+22.19=53.19(萬元)。
10.
【答案】C
【解析】國家機關自用的辦公用房免征房產稅,辦公用房出租的,按租金收入計算房產稅。計算過程和結果為:
200×12%=24(萬元)。
11.
【答案】B
【解析】房產稅實行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的辦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
12.
【答案】D
【解析】該公司按實際占用土地面積計算城鎮土地使用稅。甲公司占用面積=3000×3/(3+1)=2250平方米;還有一個考點就是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按題目上分兩次繳納的條件,甲公司上半年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2250×3×1/2=3375(元)。
13.
【答案】D
【解析】對于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生產用房”和“生產占地”,是指供熱企業為居民供熱所使用的廠房及土地。對既向居民供熱、又向非居民供熱的企業,可按向居民供熱收取的收入占其總供熱收入的比例劃分征免稅界限;對于兼營供熱的企業,可按向居民供熱收取的收入占其生產經營總收入的比例劃分征免稅界限。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3000×6×200/(600+200)=4500(元)。
14.
【答案】C
【解析】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內,利用林場土地興建度假村等休閑娛樂場所的,其經營辦公和生活用地應按規定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0.3+0.1+0.6)×1.2=1.2(萬元)。
15.
【答案】D
【解析】企業對外開放的公共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單位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納稅單位應照章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16.
【答案】B
【解析】個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公園中管理單位的辦公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林業系統的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可比照公園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17.
【答案】D
【解析】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范圍內,納稅人跨區域使用土地,其納稅地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確定。
18.
【答案】C
【解析】獲準占用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門的通知之日起30日內繳納耕地占用稅。
19.
【答案】C
【解析】該村民應繳納的耕地占用稅=200×7×50% = 700(元)。
20.
【答案】D
【解析】占用其他農用的土地,例如占用已開發從事種植、養殖的灘涂、草場、水面和林地等從事非農業建設,是否征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本著有利于保護農用土地資源稅和保護生態平衡的原則,結合具體情況加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