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除項目金額總計=2 000+3 000+500+(2 000+3000)×5%+10000×5%+10000×5%×(7%+3%)+(2000+3 000)×20%=7 300(萬元)(2)增值額=10000=7 300=2 700(萬元)
(3)增值額占扣除項目金額的比率=2 700/7 300—37%土地增值稅稅額=2 700×30%=810(萬元)。請依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有關規定,具體分析該單位計算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是否正確,如不正確,請指出錯誤之處,并列出步驟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稅額。
42. 某市一家居民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銷售彩色電視機,假定2012年度有關經營業務如下。
(1)銷售彩電取得不含稅收入8 600萬元,與彩電配比的銷售成本為5 660萬元。
(2)轉讓自然科學領域的技術所有權取得收入700萬元,直接與技術所有權轉讓有關的成本和費用為100萬元。
(3)出租設備取得租金收入200萬元,接受原材料捐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材料金額50萬元、增值稅進項稅金B.5萬元,取得國債利息收入30萬元。(4)購進原材料共計3 00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進項稅稅額510萬元;支付購料運輸費用共計230萬元,取得運輸發票。
已知:該企業取得相關票據均通過認證;不考慮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計算:
(1)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增值稅。
(2)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營業稅。
(3)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
教育費附加。
(4)企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扣除的稅金。
43. 某居民企業2012年來自境外A國分公司的已納所得稅因超過抵免限額尚未扣除的余額為2萬元,2013年在我國境內所得160萬元,來自A國分公司稅后所得20萬元,在A國已納所得稅額5萬元,其在我國匯總繳納多少企業所得稅?
44. 某境內居民企業2011年取得境內所得200萬元人民幣,另取得來自A國投資所得折合人民幣l4萬元(稅后)、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折合人民幣5萬元(稅前)。A國政府對其投資所得征稅稅率為30%,對其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征稅折合人民幣l萬元。
該企業2012年境內所得50萬元,另取得來自A國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折合人民幣l6萬元(稅后),2012年A國政府對其該項所得按20%稅率征稅。
要求計算:
(1)該企業2011年境內外所得總額。
(2)該企業2011年境外所得稅款扣除限額。
(3)該企業2011年在我國匯總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4)該企業2012年境內外所得總額。
(5)該企業2012年境外所得稅款實際扣除額。(6)該企業2012年在我國匯總繳納的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