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
為做好2017年全國統一鑒定工作,明確工作安排,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國統一鑒定的職業范圍
2017年實行全國統一鑒定的職業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心理咨詢師、電子商務師、職業指導人員、企業培訓師等5個職業。對理財規劃師職業,各省級鑒定中心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繼續組織實施統一鑒定。對擬繼續組織實施統一鑒定的地區,我中心將提供試卷及相關的技術服務。如遇政策調整,將另行發文對全國統一鑒定職業范圍和相關工作安排進行相應調整。
二、統一鑒定日安排
(一)堅持統一鑒定日(以下簡稱“統考日”)制度。“統考日”具體日期是3月17、18、19日,5月19、20、21日,7月21、22、23日,9月15、16、17日,11月17、18、19日。
(二)全國統一鑒定日期(以下簡稱“全國統考日”)是5月20、21日和11月18、19日(具體職業等級和安排詳見附件1、2)。
(三)各地要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在規定日期組織實施全國統一鑒定工作。各地在規定的鑒定范圍內選擇其他職業組織本地區統一鑒定工作,應集中安排在3月、7月、9月的“統考日”及5月19日、11月17日進行,并于2017年3月10日前填寫《統一鑒定日工作安排表》(附件3),報我中心,以便向社會公布。
(四)擬組織實施理財規劃師職業鑒定的地區,須于2017年3月10日前向我中心提出申請,經我中心審核同意后,由我中心提供試卷及相關的技術服務。
(五)參加2016年物流師職業全國統一鑒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補考安排在5月20日進行。
報考信息:2017年人力資源考試報名時間|講師解讀人力資源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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