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7年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72號)規定,為做好我市11月份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鑒定工作,現將有關安排公告如下:
一、統考職業
(一)全國統考: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心理咨詢師、電子商務師、職業指導人員、企業培訓師、理財規劃師、勞動保障協理員等7個職業。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將另行發文對全國統考職業范圍和相關工作安排進行相應調整。
(二)全省統考:秘書、健康管理師、智能樓宇管理師等22個職業(工種)。
二、統考時間
全國統考時間為是11月18、19日(具體安排見附件1、2)
全省統考時間為11月18日(具體安排見附件3、4)
三、報名條件
各職業、等級報名條件請登陸安徽省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網(http://link.233.com/27995/channels/28.html)查詢。
四、報名截止時間
2017年9月28日。
五、報名資料
(一)個人報名
1.《安徽省職業技能鑒定報名登記表》一份;(見附件5)
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考生憑職業資格證書、工作年限或培訓合格證書報考的,還需提供上述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和工作年限證明原件(見附件6)各一份;
4.考生憑發表論文報考的,需提供登載論文的刊物封面、目錄和正文的復印件各一份;
5.4張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照片背后注明報考職業、等級、姓名、身份證號);
(二)報名參加各職業(工種)一級、二級職業技能鑒定的考生需參加綜合評審考核。《考核方案》規定“綜合評審”的題型為“論文撰寫”的考生,請于報名時提交論文。《論文撰寫要求》(見附件7)。
六、領取準考證時間
2017年11月13-15日。考生請攜帶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七、成績公布時間
于考后三十日內在安徽省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網(http://link.233.com/27995)公布考生成績。具體成績公布時間以該網站公告為準。
八、報名地點
各職業(工種)受理報名地點(見附件8)。
發放準考證、受理查分申請等事宜均在以上地點辦理。
九、收費事項
按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關于調整職業技能鑒定收費標準的通知》(皖價費﹝2004﹞198號)文件執行。各職業(工種)、等級具體收費標準請登錄安徽省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網(http://link.233.com/27995)查詢。
十、特別提示
(一)各職業(工種)、等級報名人數低于10人的(不含10人), 將安排考生省內異地轉考。無法安排異地轉考的職業(工種),安排相關考生參加以后批次的鑒定,有關安排將及時通知考生,請考生注意。
(二)請考生于考前根據所報考職業(工種)、等級的《考核方案》閱讀相關《考生須知(試行)》和《安徽省職業技能鑒定考生違紀處理辦法(試行)》等考試規章。(具體見附件9、10、11、12)。
(三)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勤人員應按《關于印發安徽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職業技能鑒定實施意見的通知》(皖人社發〔2016〕2號)要求報名。
(四)考生申請報名,即視為熟知并同意本《公告》及有關考試規章的所有內容和安排。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蚌埠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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