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師二級綜合評審考生須知
一、時間
綜合評審時間為2018年11月24、25日,具體安排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上午考生在綜合評審當日上午8:00前、下午考生在綜合評審當日中午12:30前到寧波市人力資源大廈A號樓3樓候考室報到。報到時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或軍官證等有效證件),開考后遲到考生不予入場,取消綜合評審資格。
考生進入候考室后實行封閉式管理,抽簽確定綜合評審順序。
二、地點及公交線路
綜合評審地點:寧波市人力資源大廈(寧波市興寧東路228號)綜合評審考場。
公交線路:3路、907路、136路、801路公交車在人力資源大廈(市巡特警支隊)站下。
三、評審說明
(一)綜合評審方式
綜合評審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考察考生基礎理論知識的掌握和應用、綜合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邏輯思維與語言表達能力。由省鑒定中心統一命題。
(二)綜合評審流程
考生在所在批次評審開始前30分鐘前(上午考生在8:00前,下午考生在12:30前)到候考室報到,進入候考室后實行封閉式管理,抽簽確定評審順序。然后按抽簽順序逐個在準備室閱讀指定的案例材料(不得在材料上做標記),時間:10分鐘。
考生按順序進入考評室,就座后(考桌上有案例材料、試卷、草稿紙、鉛筆),由評審組長宣讀導語,考生審題,可以思考不超過3分鐘,可以在草稿紙上列提綱,然后連續回答問題(與案例有關的問題,一般為3題)。考生回答問題應用普通話。每位考生評審時間(審題加上回答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三)紀律要求
1、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或軍官證等有效證件)進入候考室,放在桌面的右上角。遲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2、不得攜帶通訊和上網工具進入候考室和考場,已帶設備必須關閉電源,并交給工作人員集中保管。
3、通過抽簽來確定綜合評審的順序,順序號應貼在衣服左胸位置。
4、候考期間,保持安排,不得擅離候考室。自覺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統一管理。
5、考生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綜合評審,綜合評審過程中,不得透露與試題無關的個人、家庭和社會關系等私人信息,不得在案例材料和試卷上做標記。
6、綜合評審結束后,考生立即離開,不得在考試區域停留。
附件:2018年下半年人力資源二級綜合評審時間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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