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職業能力建設網發布《浙江省職業資格鑒定疫情防控工作告知書》,考生需申領浙江省內“健康碼”,持綠碼參加考試,申報健康承諾,完成考前14天行程掃碼。以下為具體詳情:
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確保廣大考生、考務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2020年浙江省職業資格鑒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試行)》,現將浙江省職業資格統一鑒定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如下:
一、考生防疫要求
(一)申領浙江省內“健康碼”,持綠碼參加考試
提前通過支付寶、釘釘、微信或至省內綜合服務點申領(可咨詢當地12345)申領浙江省內“健康碼 ”綠碼(以下簡稱“省內綠碼”)。考前不要去國(境)外和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在省外的要盡早返浙(提前14天)。考前無法取得“省內綠碼”的,須在考前7天內取得核酸檢測有效合格證明,并于考試當日向考核點提交合格證明
浙江各地“健康碼”在省內互認。
(二)申報健康承諾,完成考前14天行程掃碼。考生在下載準考證前需前往“浙江省職業能力建設網”完成“疫情防控行程(卡)證明”(系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二維碼掃描,確認本人近14日內行程情況,并在線填寫《職業資格鑒定健康申報承諾書》。
(三)考試當日服從考點疫情防控管理。
1.考生應憑準考證于考試當日佩戴口罩(準備備用口罩1 個),憑省內綠碼(前述健康碼非綠碼考生憑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在規定通道經體溫測量合格(低于37.3度)且無相關癥狀(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的可進入考區,正常參加考試。考試期間應服從相應的防疫處置。考后應及時離開考場。在考點時應在設定區域內活動。
2.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能進入考點:
(1)“健康碼”為非綠碼,且無法提供相關檢測有效合格證明的。
(2)無法出示“省內綠碼”的。
(3)拒不配合入口檢測的,以及不服從“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考試”等防疫管理的。
(4)持有“省內綠碼”,現場測溫37.3℃以上,經調查有流行病學史的(轉送定點醫療機構排查)。
3. 考試期間出現相關癥狀的處置
相關癥狀較重影響他人考試的,經調查無流行病學史的受控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備用隔離機位)考試,有流行病學史或不能堅持考試的受控轉送定點醫療機構排查。
(四)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如果因疫情防控造原因無法進入考場參加考試或中途停考的,經考生本人申請填寫《全省統一鑒定疫情防控特殊情況確認單》,經鑒定中心核準,為其保留考試資格至下一次資格鑒定。
2.考生進入考場時需進行手部消毒殺毒。考生進入考點和考場時嚴格控制入場速度,候考期間人員間隔1米以上,考后有序退場。
3.考試期間,低風險地區的正常普通考場,座位距離符合防疫要求的,可自愿決定佩戴口罩;以下情況須戴口罩,如有不戴后果自負。①通過考點入口時;②如廁時;③在備用隔離考場(備用隔離機位)考試時;④在考試中出現相關癥狀時;⑤普通考場座位間距不足0.8米時。考生佩戴口罩,但不得妨礙身份識別和驗證,監考人員執行身份核查時,請考生摘下口罩配合檢查。
4.請考生嚴格按照《職業資格鑒定考場規則》參加考試,考試結束應及時離場,嚴禁在考場及周邊逗留、聚集交流。
5.在備用隔離考場(備用隔離機位)考試的考生,應在當場次考試結束后24小時內,到點定醫院排查情況。
6.因疫情防控,請盡量選擇車輛送接或公共交通出行;考慮到入場防疫檢測,請在考前1小時到達考點、考前20分鐘到達考場。
二、考務工作人員防疫要求
1.考務工作人員在考前完成《職業資格鑒定健康申報承諾書》填報,健康碼綠碼且體溫正常、無相關癥狀(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可參加考試服務。
2.考務工作人員需全程佩戴口罩。發熱隔離考場監考員、隔離考試工作人員采用發熱門診相應防護措施。
三、考核點疫情防控要求
職業資格鑒定考核點防疫工作,根據《2020年浙江省職業資格鑒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在鑒定中心和各考點的協同配合下,與考務工作同步組織實施。
(一)考前疫情防控
全省統一鑒定由鑒定中心在考前協調大數據局,篩查考生“健康碼”狀況,各市鑒定中心聯系本考區有異常情況考生,通過逐一提醒申領“省內綠碼”、核酸檢測等消除異常情況,無法消除的跟蹤管理。全省統一鑒定,通過系統設置,考生須網上填報“職業資格鑒定健康申報承諾書”后方可打印準考證。
(二)場地、物資、人員設置和配備
1.考點做好考場區域與非考場區域的區分。考場區域設置設置考務辦、保密室,配備1-2個筆試、機考備用隔離考場,用于有異常情況的考生考試,另配1間臨時隔離室用于醫務人員診斷排查。
2.考核點入口視考生人數設置若干測溫通道,體溫正常考生進入健康碼查,體溫有異常的考生即進入臨時隔離點,由醫護疫情防控人員進行專業問詢。考核點配有紅外測溫儀、測溫槍等設備。
3.筆試普通考場,考場標準為30人或25人,座位間隔1米。為擴大座位間距,可采取“Z”字形或“品”字形安排座位。
4.機考考試,機位有隔斷和間隔0.8米以上,預留5%機位;機位無隔斷和間隔小于0.8米,預留10%相對集中的備用隔離機位(備用隔離機位設置臨時隔斷)。
考點防疫物資配備清單
序號 | 物 品 | 配備標準 |
1 | 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 | 每個考務人員1只 |
2 | 速干手消毒劑或免洗消毒液 | 每個考場1瓶(大教室或相鄰考場可合用) |
3 | 廁所洗手液、紙巾 | 每個男、女衛生間分別各1瓶、1包 |
4 | 考場紙巾 | 每個考場1包 |
5 | 考點考場消毒劑若干 | 考前考后各1次消毒 |
6 | 考點入口測溫設備、警戒線、遮陽蓬等 | 按需設置(以上盡量使用已有設備物資) |
注:所需物資設備請考點學校給予支持幫助,鑒定中心力所能及給予部分保障。
考點工作人員配備及負責單位
工作人員及人數 | 負責單位 |
主考1人、考務辦工作人員若干 | 鑒定中心 |
考務保障人員若干(可視情配副主考1人) | 考核點學校 |
普通考場,每考場監考人員2人 | 考核點學校 |
原則上10個考場配1名流動監考人員, | 鑒定中心 |
備用隔離考場,每考場監考人員2人 | 鑒定中心、考核點學校各1人 |
考點入口安保人員若干,各通道安排健康測查2人 | 鑒定中心1人、考核點學校安排相應工作人員 |
配合健康測查和處理考試中發病考生,醫務人員1-2人 | 考核點學校 |
(三)考前考后消毒
考前對考試有關場所進行通風、清潔和消毒,在考場及鄰近廁所放置消毒劑(洗手液)等。考后做好清潔衛生或消毒工作。
(四)考試實施中的疫情防控
考前1.5小時,考點組織考生憑準考證,經規定通道,進行測溫和“健康碼”檢查(浙江各地“健康碼”在省內互認)。鑒定中心派1人在入口處參與處置異常情況。
1.考生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進入考點
(1)持有“省內綠碼”,現場測溫37.3℃以下的(允許間隔2-3分鐘再測一次)。
(2)考前網上申報時“健康碼”為非綠碼,無相關癥狀,能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有效合格證明,現場測溫37.3℃以下的。
(3)考前國務院小程序“疫情防控行程(卡)證明”顯示近14日內到過疫情高風險地區的,能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有效合格證明,現場測溫37.3℃以下的。
后兩種情況,考點應安排考生到備用隔離考場(備用隔離機位)考試。
2.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能進入考點
(1)“健康碼”為非綠碼,且無法提供相關檢測有效合格證明的。
(2)無法出示“省內綠碼”的。
(3)拒不配合入口檢測的,以及不服從“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考試”等防疫管理的。
(4)持有“省內綠碼”,現場測溫37.3℃以上,經調查有流行病學史的(轉送定點醫療機構排查)。
4.考生考試期間出現相關癥狀的處置
癥狀較輕不影響他人考試的,戴口罩繼續考試;癥狀較重影響他人考試的,經調查無流行病學史的受控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備用隔離機位)考試,有流行病學史或不能堅持考試的受控轉送定點醫療機構排查。
5.考生在備用隔離考場(備用隔離機位)考試的考務管理
(1) 考前直接被帶至備用隔離考場的,使用備用卷考試;考試中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的,由考生攜原卷(卡)和草稿紙考試,轉出和轉入的考場均應記錄情況。轉入的備用隔離考場需填寫備用試卷袋“考場記錄單”。備用考場試卷封袋上的考場號位置,統一寫“備用隔離考場”。
(2) 考試期間帶至備用隔離考場(備用隔離機位)考試的考生,耽誤的時間可補回,由相關考場的流動監考人員負責,補時確認信息填寫在考生的準考證背面并拍照(填寫內容包括:考試科目、停止作答x時x分、考試延時至x時x分、考生簽字、流動監考人員簽字等)。
(五)其他事項
1.以下情況考生應戴口罩。①在排隊通過考點入口時;②如廁時;③在備用隔離考場(備用隔離機位)考試和監考時;④在考試中出現相關癥狀時;⑤人員間近距離接觸時(如收發卷、轉移相關癥狀人員);⑥座位間距不足0.8米時。
2.各考點可根據疫情防控管理情況,決定私家車可否進入考點;因入場防疫檢測要求,考生在考前1小時后達考點、考前20分鐘后到達考場耽誤考試時間的,考生自負責任。
注:1.本告知書內容視疫情變化情況,報考調整。
3.行病學史,指國(境)外和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與新冠肺炎患者或國(境)外和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接觸史等。
浙江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2020年10月20日
原標題:浙江省職業資格鑒定疫情防控工作告知書
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20714/art/2020/10/20/art_1453811_58919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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