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單位:
現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10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50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結合我省實際一并貫徹執行。
一、全省統一鑒定范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通知精神,我省統一鑒定與全國統一鑒定工作一并組織實施。省統一鑒定職業為秘書、營銷師、公關員,公共營養師、客戶服務管理師、社會工作者、采購師、動畫繪制員、速錄師、房地產策劃師等。以上職業鑒定模式按全國統一鑒定的模式進行(具體鑒定時間、職業等級與考核方案見附件1)。
二、繼續試行“統考日”制度。各設區市要在“統考日”認真組織實施全國(省)統一鑒定,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組織已列為全國(省)統一鑒定職業的鑒定工作。同時,各設區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選擇其他具備示范性、社會影響大、并具有一定鑒定規模的職業,集中安排在“統考日”進行鑒定,并認真填寫《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日工作安排表》(人社部函[2010]50號文件附表),上報省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考試大論壇
三、報名組織工作。各級職業資格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核。職業院校學生報名時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其他各類人員報名時,申報條件中有工作年限要求的,申報人員須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年限及工作內容證明。各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受理鑒定申請時,須認真審核申報人員資格,核實證書及證明材料的原件,不具備申報資格的不予受理。5月份全國(省)統一鑒定報名工作截至4月16日,11月份全國(省)統一鑒定報名工作截至10月14日。請各市、有關單位按照規定時間上報相關資料,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將對三級以上(包括三級)職業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省廳職業能力建設處將對審核結果進行抽查。
四、培訓與教材選用。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切實做好職業資格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落實國家職業標準中對考前培訓的要求,切實提高培訓質量。培訓教材應采用全國(省)統一指定教材。教材征訂請與省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聯系。聯系人:丁秋生,聯系電話:0311-88616835。
五、考點設置。各設區市承擔本地區統一鑒定具體考務工作,應嚴格按照職業技能鑒定有關規定和“考培分離”的原則安排考點(二級以上鑒定職業的考點原則上各設區市只設一個),分別于3月15日、9月20日前將《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省)統一鑒定考點申報表》(見附件2)報省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備案。
電子商務師、企業信息管理師、項目管理師等機考職業的考點設置按原規定執行。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六、加強管理和考務督導,提高鑒定質量。各地要認真做好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的組織工作,加強規范管理,嚴格現場考務,杜絕舞弊行為。對不負責任的監考人員將嚴肅追究責任。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統一派遣質量督導員赴各市進行督導,各地要按照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督導的有關規定抽調督導員實施督導,確保鑒定質量。省廳專門設立了監督舉報電話和考試當日值班電話,分別為:0311-88616673,0311-88616905。各市也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和值班電話,及時處理舉報和考試現場發現的問題。
各設區市要按規定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鑒定工作順利實施。全國統一鑒定將繼續設置遠程監控考場,各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要選擇有條件的考點實施遠程監控,并將確定好的遠程監控考場數量、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于5月8日前(遠程監控具體要求見附件3)上報省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七、綜合評審。綜合評審的答辯方式除心理咨詢師采用口頭答辯外,其他職業一律采取書面作答方式,未明確綜合評審時間的,統一確定為本職業考試當天下午14:00~15:30,心理咨詢師口頭答辯時間另行通知。綜合評審的論文撰寫、上報要求仍按原規定執行。2010年職業指導師綜合評審的論文撰寫題目另行通知。
各設區市和各職業資格培訓機構要結合全國(省)統一鑒定報名工作,繼續做好全國(省)統一鑒定組織、宣傳、發動工作,擴大社會影響,提升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社會認知度。
附件: 附件下載
1、2010年公共營養師等職業全省統一鑒定時間及考核方案
2、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省)統一鑒定考點申報表
3、遠程監控具體要求
相關推薦:
點擊進入:2010年人力資源管理師網校課堂
希望與其他考生進行交流?點擊進入人力資源考試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