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錯、流失、內耗、無法培訓、高人力成本,HR該背鍋嗎?當然,HR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人力資源作為公司最重要的崗位之一,要為企業和老板承擔起責任,風險從招聘開始,“人才”若是招錯,流程不嚴謹,成本隱患10倍都不止,比如以下這些事情如果沒做到位,給企業帶來的成本是非常高的。
一、入職審查
案例一、一位保安買了工傷保險報銷不了,公司還賠償25萬,為什么?因為保安入職的時候拿了其他人身份辦理入職,明明是保安用假身份證入職,欺騙在先,為什么后果公司來買單呢?這就是入職審查環節沒有做好,讓公司損失25萬,這25萬怎么省呢?總結出來的經驗是:招聘要慢,不要怕麻煩,解雇要快,不要怕傷感情。
建議:
1、審核入職材料:身份證原件、出示居住證、學歷證書、技能證書原件;
2、提供前任公司的離職證明:自己查詢確認該公司信息、致電單位核實信息;
3、填寫入職登記表:在入職登記表明確的寫明提交虛假信息的后果。
二、未簽勞動合同
案例二、公司未簽勞動合同,賠了3萬多?招聘的員工一直推脫不簽勞動合同,表現很好,公司沒在意,過了半年收到勞動仲裁申請書,要求賠償半年的雙倍工資,一共3萬塊!明明是員工一直推脫不簽,都有對話證明,催了好多次了,憑什么讓公司賠償呢?如果一個人要賠3萬,那么公司員工聯合起來一起去仲裁,那企業要多賠償多少?實際上很多中小企業覺得勞動合同可以不簽,據數據表明,官網的“勞動合同范本”下載量是最大的,60%以上的都不是新成立的公司來下載勞動合同范本。我們自己的風險意識一定要強,勞動合同早點簽,沒有簽的補簽(不能大張旗鼓)。
建議:必須堅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要求員工簽訂合同,勞動合同必須當面簽,員工不愿意簽的,先給他發簽訂勞動合同的通知書,保留發送的證據,如果他還不愿意簽合同,告訴他我們的勞動關系終止了,他隨時想著碰瓷公司,你認為他工作表現和人品能有多好?
三、招來了行業的間諜
案例三、張總公司前年招聘來了一位員工,聰明愛學習,特別主動,領導很欣賞,大力培養,很快進入管理層,也主動提輪崗,更好地為公司提發展建議,接觸了很多公司的核心資料,這位員工提離職的時候,總經理,人力資源總監都輪流來挽留還是留不住,最后才知道他去了一家競爭對手公司,他走了以后,老客戶帶走了70%,后面調查發現該員工還是那家公司的小股東之一,招聘招來了行業間諜,接觸機密,帶走一半的客戶,公司兩個月損失慘重。
建議:招聘高層或者特殊崗位的員工,一定要做足背景調查,可以自己做背景調查,可以委托人力資源公司做背景調查,不要怕麻煩。
四、社保入稅
案例四、社保入稅后,50人以下的小公司,一年也可能多100萬社保成本,不繳?可能多200萬!怎么辦?
建議:
1、提高年終獎額度,降低月基本工資;
2、通過設計合理,靈活的用工方式;
3、工資部分走現金,報銷形式。
五、沒買工傷保險
案例五、沒有工傷保險,工程公司賠償了58萬?新入職的員工試用期3個月,工資8000,老板想省錢,畢竟醫療社保成本不低,人事照執行,等三個月達到轉正標準后,再簽勞動合同再繳社保,一個月的時間沒到,員工工傷,構成六級傷殘,老板賠償了58萬。一旦涉及到工傷,沒買社保,結局就是這么殘忍!工傷賠償金額較大的原因,往往是在管理過程中未簽訂勞動合同,
建議:勞動合同一定要及時簽,高危行業,社保一定要買,不能在這上面省錢,一旦發生一起工傷,企業賠償更多,提前規避大額工傷賠償支付:
1、要及時簽訂和續簽勞動合同,如果員工拒簽,可以通知他,終止勞動關系;
2、無論是什么情況下都應該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在合同到期前1個月就要通知員工是否續簽;
3、及時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哪怕是兼職的員工也不要掉以輕心,至少也應該夠買雇主責任險,想省錢,有省錢的買法;
發生工傷事故了,不要急著推卸責任,先找你的法律顧問,分析情況,作出最有利的處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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