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部署,今年我省繼續組織參加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以下簡稱“全國統考”),實施國家職業資格全省統一鑒定(以下簡稱“全省統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職業資格鑒定的范圍
(一)我省組織參加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心理咨詢師、電子商務師、理財規劃師、企業培訓師、秘書、網絡編輯員(二級)、營銷師、職業指導人員的全國統考。
今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暫停物業管理員、企業文化師全國統考。我省該兩個職業2009年考生的補考事宜,待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另行通知安排。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企業培訓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全國統考,因級別高、報名人數少,上半年仍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統一組織,下半年起,各市可根據需要申請在市組織參加全國統考。
(二)組織計算機操作員等21個職業(工種)的國家職業資格五至二級的全省統考。
二、繼續試行“統考日”制度
今年我省繼續試行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日(以下簡稱“統考日”)制度,“統考日”具體日期是3月19、20、21日,5月21、22、23日,7月16、17、18日,9月17、18、19日,11月19、20、21日。全國“統考日”是5月22、23日和11月20、21日(具體安排見附件1、2);全省“統考日”是5月22日至28日、11月20日至26日(具體職業(工種)、等級和安排見附件3)。
各市要按照省廳統一部署,在規定日期組織實施全國、全省統考,不得擅自組織開展已列為全國、全省統考職業(工種)的鑒定工作。各市選擇其他職業(工種)組織本地區統一鑒定,應集中安排在3月、5月、7月、9月、11月的“統考日”進行,并于2010年4月2日前,填寫《國家職業資格統考工作安排表》(附件4),報省中心。
三、考務要求
(一)全國、全省統考的組織辦法、考務工作、收費事項等按有關規定實施。
(二)各市按國家職業標準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嚴把報名關。
(三)各市要嚴格執行保密法律法規和《安徽省職業技能鑒定保密管理規定(試行)》,規范建立試卷存放場所,將統考資料保管、流轉等環節的保密責任落實到人。加強對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強化保密意識,確保統考資料的安全。
(四)進一步規范統考考點的管理。各市要按照《安徽省職業技能鑒定筆試考點要求》和考培分離的原則,統一規劃、嚴格選點,并根據每次統考工作需要和考點工作情況,在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對考點的數量、位置實行報考管理。要有計劃地對考點監考人員進行考務規則和技能培訓,對監考崗位實行上崗管理。在統考實施前30天將《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考考點設置情況匯總表》(附件5)報省中心。
(五)進一步加強現場督導,嚴肅考風考紀。各市應成立督導組,對統考各項工作進行督導,保證統考規范、有序實施。要廣泛使用遠程視頻監控系統、手機信號屏蔽、無線電監測等先進技術手段,杜絕舞弊行為。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確保統考平穩進行。
全國、全省統考期間,省廳將派督導組赴各考區進行督導,屆時,請各考區做好配合工作。省中心設立監督舉報和統考當日值班電話:(0551)2623630,各市要設立并公布監督舉報和值班電話,及時處理群眾舉報,接受考生咨詢。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全國、全省統考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統考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附件下載>>
1.2010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時間安排.doc
2.2010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核方案.doc
3.2010年國家職業資格全省統一鑒定職業(工種)及時間安排.doc
4.國家職業資格統考工作安排表.doc
5.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考考點設置情況匯總表.doc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