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高新區組織人事勞動局,各用人單位,各職業院校: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09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47號)精神,為做好大慶市2009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采取全國統一標準、統一教材、統一命題、統一考務管理和統一證書核發的質量控制方式進行。
二、組織管理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在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大慶地區報名、輔導培訓、鑒定考核、考務管理、證書辦理以及鑒定統計分析等項工作。
三、全國統一鑒定的職業范圍
2009年我市組織開展的全國統一鑒定的職業是物業管理員、理財規劃師、營銷師、秘書、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職業指導人員、企業文化師、企業培訓師(具體職業等級詳見附件)。
四、繼續試行“統考日”制度
2009年在全國范圍內繼續試行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日(下稱“統考日”)制度。“統考日”具體日期是5月16、17日和11月21、22日(具體安排見附件)。
五、報名時間
上半年3月20日-28日,下半年9月14日-22日。
六、報考要求
(一)考生報名需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
2.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張;
3.1寸同版免冠近照4張,2寸照片1張;
4.《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填寫《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生報名表》1份;
6.申報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和國家職業資格一級的考生需提交由其工作單位開具的崗位工作年限證明,且需要進行綜合評審。
(二)考生報名后,于考試前7日內持有效身份證件到報名機構領取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棄考。
(三)需要進行綜合評審的考生,要詳細閱讀《2009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綜合評審辦法》,在報名時將論文或評審資料交到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并做好論文答辯準備。
(四)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將根據報名情況組織考前輔導,考前輔導實行自愿原則,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五)各有關單位和考生可登陸大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工作網站,查詢和下載《2009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生報名表》、《2009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時間安排》、《2009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綜合評審辦法》、《2009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生報考條件》、《2009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核方案》和《全國統考申報匯總表》等相關資料。由單位統一組織報名的需報送《全國統考申報匯總表》電子版及書面材料。
七、報名地點
地址: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位于大慶市開發區興化街11號市人力資源市場3樓。
網址: www.dq.osta.org.cn。
咨詢電話:6292026(傳真),6292305。
附件:2009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時間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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