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要求,我部會同有關部門正在開展職業資格的清理規范工作,將分期分批公告批準保留的職業資格。在清理規范工作結束前,為保持工作的連續性,我部將繼續組織開展2009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以下簡稱“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國統一鑒定的職業范圍
2009年,繼續組織開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心理咨詢師、物業管理員、電子商務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廣告設計師、企業信息管理師、網絡編輯員、職業指導人員、企業培訓師、企業文化師、營銷師、秘書職業的全國統一鑒定。參加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項目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企業培訓師、企業文化師6個職業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全國統一鑒定的地區,需先向我部提出申請,經我部組織專家審核同意后方可開展相應職業一級的全國統一鑒定。
二、繼續試行“統考日”制度
(一)2009年在全國范圍內繼續試行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日(以下簡稱“統考日”)制度。“統考日”具體日期是3月20、21、22日,5月15、16、17日,7月17、18、19日,9月18、19、20日,11月20、21、22日。
(二)我部組織的全國統一鑒定日期是5月16、17日和11月21、22日(具體職業等級和安排詳見附件1、2)。
(三)各地要按照我部統一部署和《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規程(試行)》要求,在規定日期組織實施全國統一鑒定,未經許可,不得擅自組織已列為全國統一鑒定職業的鑒定。各地選擇其他職業組織本地區統一鑒定工作,應集中安排在其他“統考日”進行,并于2009年3月1日前填寫《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日工作安排表》(附件3),報我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以便向社會公布。如確需增加統一鑒定日期的,應報我部備案。
三、切實加強全國統一鑒定規范管理,保證鑒定質量
(一)今年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建后組織開展全國統一鑒定的第一年。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在做好機構改革期間各項工作的同時,按本通知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全國統一鑒定,保證全國統一鑒定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進一步加強全國統一鑒定考試資料安全管理。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加強對全國統一鑒定考試資料的安全管理,并將此作為質量管理考核指標之一。進一步完善保密制度,將考試資料傳遞、分發等各環節的保密責任落實到人,加強對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強化保密意識,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規定,杜絕泄密事件發生。一旦發現違法泄密行為,要嚴肅查處并追究法律責任。
(三)完善全國統一鑒定考點集中管理。各地應嚴格按照職業技能鑒定有關規定和“考培分離”的原則,加強對全國統一鑒定考點的集中管理。要在全國統一鑒定實施前2個月將《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點設置情況匯總表》(附件4)報我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我部將向社會公布全國統一鑒定考點設置情況。
(四)嚴格全國統一鑒定考務管理。各地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嚴格審核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場紀律,強化現場督考,杜絕舞弊行為。要使用全國統一鑒定遠程視頻監控系統等先進技術手段對考試過程進行實時監控,實現考試規范管理,要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全國統一鑒定順利實施。
我部監督舉報電話和考試當日值班電話分別為(010)84661120、(010)84661130。各地也要設立舉報和值班電話,認真調查并秉公處理群眾舉報的問題,及時解決考生咨詢和現場發現的問題。
附件:1.2009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時間安排
2.2009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核方案
3.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日工作安排表
4.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點設置情況匯總表
《附件下載》
人力資源管理師復習方法
更多信息請訪問:考試大人力資源頻道
點擊進入:考試大人力資源管理師網校課堂
希望與其他考生進行交流?點擊進入人力資源考試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