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10年度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全省2010年度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國統一鑒定的職業范圍
1、2010年繼續開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心理咨詢師、電子商務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企業培訓師、秘書、網絡編輯員(二級)、營銷師、職業指導人員共計12個職業和相關等級的全國統一鑒定。(具體考試等級和安排詳見附件1、2)
2、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要求,2010年,暫停物業管理人員、廣告設計師、企業文化師3個職業和網絡編輯員(四級、三級)的全國統一鑒定工作。上述職業(等級)的補考等后續工作安排將另行通知。
二、報考范圍及申報條件
1、報考范圍:自愿參加全國統考資格鑒定的所有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
2、全國統考職業的申報資格嚴格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規定的申報條件要求和《國家職業標準》進行。
三、申報程序及資格審查
1、社會、企業人員申報需提交的材料: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小二寸4張;學歷證書、培訓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各一張(A4紙);所在單位人事勞資部門出具的本職業工作年限證明。
2、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學生申報需提交的材料: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小二寸4張;學歷證書或(所在學校出具的所學專業證明)、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各一張(A4紙)。
3、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申報需提交的材料: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小二寸4張;學歷證書、培訓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各一張(A4紙);州、地、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報考人員須經州、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批準;省級單位報考人員須經廳級以上主管單位人事勞資部門批準;駐青部隊報考人員需經師級以上政治軍務部門審核批準,以上人員報名時須出具批準證明原件。
四、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
2010年3月5日—4月15日
2010年8月5日—10月15日
考試時間:
2010年5月22日—23日
2010年11月20日—21日
成績公布時間:2010年6月20日2010年12月25日
或登陸http://qh.osta.org.cn查詢。
五、收費標準
全國統考收費標準按青計收費[2004]152號文件執行。鑒定工作結束后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將按30元/人的標準給相關組織報名機構(統一報名在10人以上)返還報名組織費(須開具正式發票)。
六、相關事宜
1、全國統一鑒定各職業的申報條件、考試安排等可在“青海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工作網”(qh.osta.org.cn)查詢,也可到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咨詢。
2、集體組織報名的單位需提交的材料:指導考生填寫《全國統一鑒定考生報名登記表》,并按要求填寫申報花名冊及加蓋公章,于報名截止日前將考生報名登記表(附件3)、申報花名冊(附件4)鑒定費用及考生個人相關資料交至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3、補考:單科不合格的考生,合格科目成績保留一年。在成績保留期內,請及時參加補考,逾期則視為考生放棄單科補考資格。
咨詢電話:0971-8251488轉809或0971-8251966張老師
報名地點:青海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西寧市建材巷1號(皓寧麗錦大廈8樓)
附件1、2010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時間安排.doc
附件2、2010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核方案.doc
附件3、青海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生登記表.doc
附件4、全國統考職業技能鑒定申報名冊.xls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