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題
某實行監理的工程,施工合同價為15000 萬元,合同工期為18 個月,預付款為合同價的20%,預付款自第7 個月起在每月應支付的進度款中扣回300 萬元,直至扣完為止,保留金按進度款的5%從第1 個月開始扣除。
工程施工到第5 個月,監理工程師檢查發現第3 個月澆筑的混凝土工程出現細微裂縫。經查驗分析,產生裂縫的原因是由于混凝土養護措施不到位所致,須進行裂縫處理。為此,項目監理機構提出:“出現細微裂縫的混凝土工程暫按不合格項目處理,第3 個月已付該部分工程款在第5 個月的工程進度款中扣回,在細微裂縫處理完畢并驗收合格后的次月再支付”。經計算,該混凝土工程的直接工程費為200 萬元,取費費率:措施費為直接工程費的5%,間接費費率為8%,利潤率為4%,綜合計稅系數為3.41%。
施工單位委托一家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公司進行裂縫處理,處理費用為4.8 萬元,工作時間為10 天。該工程施工到第6 個月,施工單位提出補償4.8 萬元和延長10 天工期的申請。
該工程前7 個月施工單位實際完成的進度款見表5-1
表5-1 施工單位實際完成的進度款
問題:
1.項目監理機構在前3 個月可簽認的工程進度款分別是多少(考慮扣保留金)?
2.寫出項目監理機構對混凝土工程中出現細微裂縫質量問題的處理程序。
3.計算出現細微裂縫的混凝土工程的造價。項目監理機構是否應同意施工單位提出的補償4.8 萬元和延長10 天工期的要求?說明理由。
4.如果第5 個月無其他異常情況發生,計算該月項目監理機構可簽認的工程進度款。
5.如果施工單位按項目監理機構要求執行,在第6 個月將裂縫處理完成并驗收合格,計算第7 個月項目監理機構可簽認的工程進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