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案例分析(每小題10分,共20分)
(一)某山嶺重丘區公路路基土、石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中標明有軟石的地方未遇到軟石,因此,該施工段的工期提前2個月。但另一施工段在合同中沒有標明有巖石的地方遇到了較多的次堅石,使開挖工作變得困難,工期因此拖延了5個月。由于工期拖延,使得施工不得不在雨季進行。按一般公認標準計算,影響工期2個月,由于實際遇到的地質條件比原合理預計的復雜,造成了實際生產率比原計劃低得多,折算影響工期3個月。為此,承包商準備提出索賠。
問:該索賠計劃有關索賠的內容、理由、證據、通知等,用文字簡要說明要點。
(二)某工程項目采用20m預制箱梁,業主委托某監理單位進行施工招標及施工階段的監理任務。業主對工程發包提出兩種方案:一是采用平行發包模式,即預制箱梁、安裝和土建工程分別發包;另一種是采用總分包模式,即由土建施工單位總承包,箱梁的預制及安裝列入總承包范圍再分包。
問題:
1、施工招標階段,監理單位的主要工作內容有哪幾項?
2、如采用施工總分包模式,監理工程師應從哪些方面對分包單位進行管理?主要手段是什么?
3、對箱梁預制企業的資質考核在上述兩種發包模式下,各應在何時進行?考核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4、在平行發包模式下,箱梁運抵施工現場,安裝施工單位可否視其為“甲供構件”,為什么?如何組織檢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