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建造師與注冊監理工程師網上解鎖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通知已發布,詳情如下:
為規范注冊建造師與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行為,加強注冊建造師與注冊監理工程師監管,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2號)、現行《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現將《注冊建造師與注冊監理工程師網上解鎖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婺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1月17日
注冊建造師與注冊監理工程師網上解鎖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加強注冊建造師與注冊監理工程師監管,確保工程質量安全,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及相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其注冊監理工程師應向婺源縣住建局建管站提交網上解鎖申請表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復印件,解鎖申報資料經建管站工作人員確認無誤后,由建管站工作人員直接為其辦理網上解鎖。
第三條 城市橋梁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其注冊建造師應向婺源縣住建局建管站提交網上解鎖申請表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復印件,解鎖申報資料經建管站工作人員確認無誤后,由建管站工作人員直接為其辦理網上解鎖。
第四條 房屋建筑工程項目主體驗收后,其注冊建造師應向婺源縣住建局建管站提交網上解鎖申請表和房建主體驗收資料復印件,解鎖申報資料經建管站工作人員確認無誤后,由建管站工作人員直接為其辦理網上解鎖。
第五條 城市管道工程的隱蔽工程驗收后,其注冊建造師應向婺源縣住建局建管站提交網上解鎖申請表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復印件,解鎖申報資料經建管站工作人員確認無誤后,由建管站工作人員直接為其辦理網上解鎖。
第六條 城鎮道路工程的面層驗收后,其注冊建造師應向婺源縣住建局建管站提交網上解鎖申請表和城鎮道路面層驗收資料復印件,解鎖申報資料經建管站工作人員確認無誤后,由建管站工作人員直接為其辦理網上解鎖。
第七條 建設單位已使用的未驗收的工程建設項目,其注冊建造師或注冊監理工程師應向婺源縣住建局建管站提交網上解鎖申請表和建設單位出具的工程建設項目使用證明,解鎖申報資料經建管站工作人員確認無誤后,由建管站工作人員直接為其辦理網上解鎖。
第八條 已辦理施工承包合同解除手續的工程建設項目,其注冊建造師或注冊監理工程師應向婺源縣住建局建管站提交網上解鎖申請表和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承包合同解除協議,解鎖申報資料經建管站工作人員確認無誤后,由建管站工作人員直接為其辦理網上解鎖。
第九條 注冊建造師或注冊監理工程師必須攜帶身份證親自辦理網上解鎖手續,如遇特殊情形,可委托他人辦理,在委托辦理過程中,必須提供委托書、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第十條 本縣工業園區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其網上解鎖申請表經工業園區建設管理所簽署審批意見后,該項目注冊建造師或注冊監理工程師方可向婺源縣住建局建管站申辦網上解鎖。
第十一條 未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工程建設項目,在其施工許可證補辦前,不得辦理網上解鎖手續。
第十二條 已出現生產安全事故或工程質量問題的工程建設項目,未經婺源縣住建局質監站、安監站或工業園區建設管理所批準,不得辦理網上解鎖手續。
第十三條 本辦法未規定的其他網上解鎖情形,經分管領導和建管站負責人共同審核批準后,方可參照本法辦理網上解鎖。
第十四條 在網上解鎖申辦過程中,婺源縣住建局建管站工作人員與質監站、安監站和工業園區建設管理所可通過手機微信方式溝通確認,加快網上解鎖申請表辦理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條 在網上解鎖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的網上解鎖申報活動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如有偽造、欺騙及其它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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