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貴州監理工程師考試資格核查【報考信息在線查詢|報名公告|報考條件查詢】
網上在線核查或現場人工核查
1、在線核查。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網上報名系統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
2、現場核查。以下報考人員須接受現場核查(現場核查資料清單詳見附件2):
(1)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5)級別為免二科和增報專業的報考人員。
存在上述情況的報考人員,須在網上確認報名信息之后、在報名期間聯系各專業核查單位進行現場核查。土木建筑工程專業咨詢0851-85360006,現場核查地址: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611室(貴陽市云巖區延安西路1號)。交通運輸工程專業咨詢18111869852,0851-88132870,地址:清鎮市云站路貴州交通職業技術學院T8-A602辦公室,聯系人:謝老師。水利工程專業咨詢0851-85613096,地址:貴州省水利水電建設管理總站人事教育科(貴陽市南明區西湖巷3號,省水利廳斜對面)。
2021年貴州監理工程師考試不實承諾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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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取消部分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的決定》(人社部發〔2019〕20號)文件要求、《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號)等有關文件要求,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告知承諾制相關政策詳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報考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考試相關規定,報考時承諾本人已經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接受相關違紀違規處理。本著優化工作流程、暢通辦事渠道的原則,國家鼓勵和便利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
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考試組織機構依法依規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