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工作的通知
青建工〔2024〕453號
西寧市城鄉建設局,海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相關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工作,確保相關企業能夠及時完成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更好服務企業,加強項目管理,保障項目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前到期,且企業提交延續申請的,企業可在2025年3月31日之前繼續申請延續業務,超過2025年3月31日未完成延續的不再受理,資質自動失效。
二、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相關資質延續的建設工程企業,在2025年3月底前,已承接的在建項目繼續實施,由項目屬地主管部門加強項目監督管理。在2025年3月底前,資質延續仍未完成的企業,在已承接的在建項目實施完畢前,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要求,持續配備相應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并向項目屬地主管部門定期報告現場質量安全情況,項目屬地主管部門應對該企業所承接的項目增加抽檢頻次,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
三、建設工程企業應按照《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青建工〔2023〕62號)、《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換證有關事項的通知》(青建工〔2024〕48號)的規定,于資質項到期前三個月申請延續,2025年1月1日起,有效期屆滿前未提出延續申請的,其資質項自動失效,有效期屆滿前提出延續申請,審批未通過的資質項失效。
四、建設工程企業應及時登錄青海省工程建設云(http://link.233.com/37958/asite/cloud/index)新版系統“企業服務平臺”查看本企業各項資質項有效期到期日期,并及時完成資質項延續工作,避免資質項逾期失效。
五、建設工程企業相關資質項失效后,企業不得再承攬相關資質項對應的工程項目;由于資質項失效,造成建設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由企業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預拌混凝土企業的管理,對企業資質逾期失效的,嚴禁進行預拌混凝土的生產及銷售。
六、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傳,提升服務意識,督促、指導、服務本地建設工程企業做好資質延續工作。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可通過青海省工程建設云實時查詢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情況。
咨詢電話:
勘察、設計(0971-6146148)
施工、監理(0971-6145762)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2月31日
文章原標題: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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