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監理制度自1988年實施建設工程監理制與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等一起共同構成了我國工程建設領域的重要管理制度。
什么是建設工程監理?
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工程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委托,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關系進行協調,并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建設單位(業主、項目法人)是工程監理任務的委托方,工程監理單位是監理任務的受托方。工程監理單位在建設單位的委托授權范圍內從事專業化服務活動。與國際上一般的工程咨詢服務不同,工程監理是-項具有中國特色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目前的工程監理不僅定位于工程施工階段,而且法律法規將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責任賦予工程監理單位。
監理工程監理是干什么的?
建設工程監理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工程監理單位的基本職責是在建設單位委托授權范圍內,通過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協調工程建設相關方關系,控制建設工程質量、造價和進度三大目標,即“三控兩管- -協調”。此外,還需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定職責,這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賦予工程監理單位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