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了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沒去參加,視為缺考,不退報名費。對于以前的考試成績、誠信記錄沒有影響。
已繳費報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試報名結束前可申請退費(詳見報名須知),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擇退考的考生,不得以未參加考試等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
考試違紀處理
根據《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參加考試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參加考試的,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一年內不受理其從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已經參加考試的,取消其考試成績。
參加考試人員發生違紀違規行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將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取消當場考試成績、禁考一年、禁考兩年及禁考三至五年的處理,并向考生所在單位通報其違紀違規行為。
基金從業人員發生違規違紀的,依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等相關規定,暫停或取消其從業資格。違紀違規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并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