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基金從業考試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和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可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
適用于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期貨資產管理機構、基金服務機構(含基金銷售、份額登記、估值、投資顧問、評價、信息技術系統服務等機構)的從業人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在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宣傳推介基金、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臺系統運營維護的人員。
也就是說,無論是從事私募還是公募、或者基金銷售都可以通過科目一+科目二來獲取從業資格。相比科目一+科目三的組合,申請訪問更廣。
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或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從業人員需完成每年度不少于15學時的后續培訓,并通過所在機構每兩年參加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的從業資格年檢。具體注冊流程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