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4年沒申請還有效嗎?我們先來看一看協會2019年7月3日發布的中基協字〔2019〕348號通知。
通知原文如下:
為落實從業人員資質管理要求,確保基金從業人員資格注冊工作平穩開展,對于在2015年12月31日前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組織的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試的,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考試的,請于2019年12月31日前由所在任職機構向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含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注冊。
2020年1月1日后,通過上述相關科目考試未進行基金從業資格注冊的,向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含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注冊需補齊近兩年的后續培訓30個學時,或重新參加基金從業資格考試。請各機構妥善安排開展基金從業人員資格注冊管理工作。
我們一起來劃重點:
1、通過規定科目的考生,四年內通過機構向協會申請注冊。
2、規定的四年內沒申請注冊,不一定失效。可以通過補齊近兩年的后續培訓學時20個,或者重新參加考試的方式保持基金從業資格。
因此,基金從業資格4年沒申請還有效,日后從業后機構安排補足培訓學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