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高管應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如何取得從業資格,有多種方式。有效取證,核心考點解讀>>
私募基金高管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1.從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合規\風控負責人等)均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2.從事非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規\風控負責人不得從事投資業務。
私募高管基金從業資格如何取得?
相比一般從業人員,高管獲取從業資格有更多渠道。
(一)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及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關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基協字[2015]112號),符合相關考試成績認可規定情形的,可視為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并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
此類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從事相關資產管理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 1000 萬元以上;或者最近三年在金融監管機構及其監管的金融機構工作。
(三)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并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或者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并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
(四)中國基金業協會資格認定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此類情形主要指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或者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取得相關資格;或者已取得境內、外基金或資產管理、基金銷售等相關從業資格等。
屬于(二)、(三)情形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應提交相應證明資料。由所在機構或個人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提交基金托管人(的托管部門)或基金服務機構出具的最近三年的資產管理規模證明,或相關資格證書或證明。
上述申請資格認定的相關材料以電子版的形式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資格認定文件上傳端口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