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業協會的通知里已說明:已經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或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人員自注冊第二年起,每年度應完成不少于15學時的后續職業培訓。
當年注冊的,當年不需要做后續培訓,之后的一年開始完成每年15個學時就可以了。
這里的注冊是指考試通過之后正式在入職一家機構從事基金業務,由機構在從業人員系統里注冊基金從業資格。還沒有找到機構注冊的,也就是還沒有從業資格證,不需要做后續培訓,如果四年內沒有找到機構注冊,就需要重新參加考試。
連續三年未達到后續培訓要求的將“取消基金從業資格”
12月6日,基金業協會發布《關于加強基金從業人員后續職業培訓管理的通知》,協會將統一管理并維護從業人員后續職業培訓信息。
其中規定:從業人員未按時完成后續職業培訓的,將依據有關自律規則當年度對相關人員采取“書面警示”、“要求強制參加培訓”等自律措施;至次年6月30日前仍未進行整改的,將對相關人員進行異常標識并對外公示;連續三年未達到后續培訓要求的將采取“取消基金從業資格”的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