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證書發證機構:中國基金業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章程賦予的自律職能,中國基金業協會圍繞制定行業執業標準和業務規范,組織開展基金從業人員從業考試、資質管理和業務培訓。
中國基金業協會統一組織從業資格考試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考試規則;
(二)確定考試科目,制定考試大綱;
(三)組織編寫、出版、發行考試統編教材;
(四)編制考試預決算;
(五)確定考試方式、考試時間和考試頻次,發布考試計劃和公告;
(六)組織命題工作;
(七)組織考務工作;
(八)公布考試成績;
(九)對考試違紀情況進行處理;
(十)建立考試信息系統;
(十一)受理從業資格考試咨詢;
(十二)與考試有關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