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法律法規》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重點掌握知識點: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章程的主要內容。【基金教材核心考點講解>>】
基金行業協會的權力機構為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協會章程由會員大會制定,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章程包括總則;基金業協會職責范圍;會員;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資產管理、使用原則;章程的修改程序;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附 則等八章內容。
基金業協會章程:會員的主要內容
會員種類:單位會員。
基金業協會會員分為普通會員、聯席會員、觀察會員、特別會員。
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協會規定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入本團體,成為普通會員。
基金服務機構加入本團體,成為聯席會員。
不符合普通會員條件的其它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入本團體,成為觀察會員。
證券期貨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指數公司、經副省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各類基金行業協會、境內外其它特定機構投資者等,加入本團體,成為特別會員。
申請加入本團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章程;
(二)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從事基金相關業務;
(三)本團體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應載明申請機構的名稱、法定住所等,并承諾擁護本章程;
(二)按本團體要求填寫的《會員登記表》;
(三)經營業務許可證復印件、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或其他法定資格文件;
(四)本團體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業協會職責范圍
(一)教育和組織會員遵守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維護投資人合法權益;
(二)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建議和要求;
(三)制定和實施行業自律規則,監督、檢查會員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對違反自律規則和協會章程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四)制定行業執業標準和業務規范,組織基金從業人員的從業考試、資質管理和業務培訓;
(五)為會員提供服務,組織投資者教育,收集、整理、發布行業數據信息,開展行業研究、行業宣傳、會員交流、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行業創新發展;
(六)對會員之間、會員與客戶之間發生的基金業務糾紛進行調解;
(七)依法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私募基金產品備案;
(八)根據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授權開展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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