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為您整理2019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的真題考點,為以后備考的考友們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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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題考點】不予登記的情形
【考綱要求】了解
【所屬章節】第十章 第二節
【考點提煉】擬申請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協會將不予辦理登記:
(1)申請機構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關于資金募集相關規定,在申請登記前違規發行私募基金,且存在公開宣傳推介、向不合格投資者募集行為的。
(2)申請機構存在虛假填報、惡意欺詐等行為。申請機構提供,或申請機構與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及其他第三方中介機構等串謀提供虛假登記信息,或提交的登記信息存在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的。
(3)申請機構兼營民間借貸、民間融資、配資業務、小額理財、小額借貸、P2P/P28、眾籌、保理、擔保、房地產開發、交易平臺等《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七)》規定的與私募基金業務相沖突業務的。
(4)申請機構被列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企業公示名單的。
(5)申請機構的高管人員最近三年存在重大失信記錄,或最近三年被中國證監會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6)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019.9真題測試】擬申請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 )情況,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將不予辦理登記。
Ⅰ、申請機構在申請登記前違規發行私募基金,且存在公開宣傳推介,向不合格投資者募集行為
Ⅱ、申請機構兼營民間借貸業務
Ⅲ、申請機構的高管人員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失信記錄
Ⅳ、申請機構存在虛假填報,惡意欺詐行為
A. Ⅰ、Ⅱ、Ⅲ
B. Ⅰ、Ⅲ、Ⅳ
C. Ⅰ、Ⅱ、Ⅳ
D. Ⅰ、Ⅱ、Ⅲ、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