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律法規》考前7頁紙預覽↓↓↓
1.按照資金募集方式,可以分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兩類;按照法律形式,可以分為契約型、公司型、有限合伙型等形式;按照運作方式,可以分為開放式基金、封閉式基金;根據投資對象將基金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混合基金、基金中基金、另類投資基金等。
人們日常接觸到的投資基金分類,主要是以所投資的對象的不同進行區分的。
2. 按運作方式可以將分級基金分為封閉式分級基金與開放式分級基金;按投資對象的不同,可以將分級基金分為股票型分級基金、債券型分級基金(包括轉債分級基金)、QDII分級基金等;按募集方式的不同,可以將分級基金分為合并募集和分開募集兩種類型。
3.根據發行者的不同,可以將債券分為政府債券、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根據債券到期日的不同,可以將債券分為短期債券、長期債券等。根據債券信用等級的不同,可以將債券分為低等級債券、高等級債券等。
4.金融資產的代表未來收益或資產的合法要求權的憑證。金融市場的三個主要構成要素:市場參與者(包括政府、中央銀行、金融機構、個人和企業居民);金融工具;金融交易的組織方式(場內、場外、電信網絡)。
5.一般而言,各類基金的收益特征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是.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型基金。而收益越高風險越高。
6. 公募基金是注冊制,監管機構不再進行實質性審核,而只是進行合規性審查。應當經中國證監會注冊公募基金的特點有公開募集;募集對象不固定;投資金額要求較低;適合中小投資者;設立私募基金不設行政審批,需要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
7. 基金招募書應披露的信息有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報酬及其他費用的提取、支付方式和比例。
開放式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個月結束之日起45日內更新招募說明書。招募說明書的主要披露事項是風險警示內容,主要內容是基金目的、名稱,運作方式和發售日期、價格和費用的原則等。不包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
8.基金公司需要在每季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披露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公司需要在上半年結束后60日內,披露基金半年度報告。
基金管理公司需要在每年結束后90日內披露基金年度報告。
注意:只有每季結束后是15個工作日,半年度和年度都是自然日。
9.私募基金投資者:投資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且滿足:
(1). 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單位
(2). 金融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者最近3年收入不低于50萬元的個人
10.設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條件,對基金管理公司持有5%以上股權的非主要股東:
非主要股東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凈資產不低于5000萬人民幣;
非主要股東為自然人的,個人金融資產不低于1000萬人民幣,且在境內外資產管理行業從業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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