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基金科目在證券從業考試改革前,是屬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專業科目中的一個科目。2015年7月起,證券從業資格考試下面的專業資格科目《證券投資基金》取消,該科目移交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2015年7月起,基金業協會開始組織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兩科。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要獲得基金從業資格的考生需要通過以上兩個科目,獲得基金從業資格。
基金從業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試合格后,在四年內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超過四年未通過機構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的,需重新參加從業資格考試或在注冊前補齊最近兩年的規定后續培訓學時。已經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需按照有關規定每年度完成15學時的后續培訓,并按要求通過所在機構參加協會組織的從業資格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