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遇到一些申請私募基金備案的高管,發現部分并不知曉基金從業資格考中通過科目二和科目三的區別,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認定的從業資格適用于證券、股權、創投、其他類的私募管理人,而僅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從業資格認定僅適用于非證券類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一月份時某私募基金管理人告訴小編,該高管是通過了基金從業考試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試,而未通過科目二考試。他在昨日備案過程中,收到協會的下述提醒:
該高管基金從業資格的取得方式僅適用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含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具體基金從業資格詳情登陸“從業人員管理系統”查閱(http://link.233.com/10067/pages/gr/login.html#)。

這里可以明確知曉的是僅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三的高管從業資格認定不適用于私募證券投資機構,但上述通知中并沒有提到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可適用于其他類(例如紅酒藝術品等)的私募投資基金機構。因此,僅從上述信息來看,只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并不適用證券投資私募機構和其他類私募投資基金機構等。
其實,此前協會出具的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九) 公告中并沒有明確指示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的區別,而現在協會明確了相關考試適用性的問題:
下文為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九) 公告原文:
問: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2016年2月5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干事項的公告》,符合哪些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可以通過資格認定委員會認定基金從業資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含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可以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資格認定委員會申請認定基金從業資格:
一、從事私募股權投資(含創業投資)6年及以上,且參與并成功退出至少兩個項目;
二、擔任過上市公司或實收資本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的大中型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且從業12年及以上;
三、從事經濟社會管理工作12年及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在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從事經濟、金融等相關專業教學研究12年及以上,并獲得教授或研究員職稱的。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由所在機構或個人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提交以下材料:
(一)個人資格認定申請書;
(二)個人基本情況登記表;
(三)相關證明材料:
1、符合上述條件一的,需提交參與項目成功退出證明和兩份行業知名人士署名的推薦信,推薦信中應附有推薦人職務及聯系方式;
2、符合上述條件二的,需提交企業和個人的相關證明和兩份行業知名人士署名的推薦信,推薦信中應附有推薦人職務及聯系方式;
3、符合上述條件三的,需提交有關組織部門出具的任職證明;
4、符合上述條件四的,需要提交相關資格證書和兩份行業知名人士署名的推薦信,推薦信中應附有推薦人職務及聯系方式。
資格認定委員會構成及工作機制:資格認定委員會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理事(不含非會員理事)、監事及私募基金相關專業委員會委員構成。每次從上述委員中隨機抽取七人組成認定小組,小組成員對申請資格認定的人員以簡單多數原則表決。參與資格認定的表決人、推薦人及資格認定結果將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站的從業人員信息公示平臺向社會公示。
上述申請資格認定的相關材料以電子版形式報送協會私募高級管理人員資格管理專用郵箱,郵箱地址:smrygl@amac.org.cn。
問:符合哪些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只需通過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可以申請認定基金從業資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并通過科目一考試的,可以申請認定基金從業資格:
一、最近三年從事資產管理相關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1000萬元以上;
二、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不含《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發行與承銷》科目)、期貨從業資格、銀行從業資格、特許金融分析師(CFA)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或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法律職業資格、資產評估師資格,或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由所在機構或個人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提交基金托管人(的托管部門)或基金服務機構出具的最近三年的資產管理規模證明,或相關資格證書或證明。
上述申請資格認定的相關材料以電子版的形式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資格認定文件上傳端口報送。
問: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含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的哪些科目可以認定基金從業資格?
答:一、根據《關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基協字[2015]112號)的規定,已于2015年12月份之前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科目考試的,需再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方可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
二、已于2015年12月份之前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市場基礎》和《證券投資基金》考試,或通過《證券市場基礎》和《證券發行與承銷》考試的,均可直接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
問:不符合上述三項資格認定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如何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答:參加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統一組織的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和科目三《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2016年9月份推出)。參加考試的人員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試,或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成績合格的,均可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
因此小編溫馨提醒下尚且不知曉科目二和科目三區別的高管朋友,建議盡量備考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試。因為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試的高管獲得從業資格認定后適用于投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含創業投資基金)等所有協會認定的私募基金類型,除非明確本機構僅從事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可以選擇考取科目一和科目三,因為可能從考試角度看,科目三難度會比科目二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