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一般是一天安排三科考試,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的順序。由于某些科目報考人數過多,可能增加或調整場次,具體安排以準考證上信息為準。
基金從業常規考試時間安排
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9:00——11:00
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12:40——14:40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15:40——17:40
基金從業考場規則
1. 考試一律在指定時間和考場內進行;
2. 考生可在開考前30分鐘進入指定考場,進行現場照相,監考人員將核對考生準考證和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大陸居民可憑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居民可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可憑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其他地區居民可憑本國護照,無身份證者可憑由公安部門簽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臨時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明參加考試,其他證件均屬無效。身份證件應當與報名所使用證件相一致;
3. 考生進入考場后,應將手機、智能手表置于關機狀態,并上交至指定位置。如果發現考生有隨身攜帶手機、使用手機計時功能、或佩戴智能手表等其他監考人員核實為“使用電子設備”的行為時,監考老師有權判定為違紀;
4. 考生開考20分鐘后未能在考試機上登錄并確認的,視為缺考;開考45分鐘后方可交卷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