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級經濟師考試財政稅收講義及習題(15)
第五章 商品勞務稅制度
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征稅范圍之間的關系。
(一)資產分為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
有形資產:具有實物形態,能夠給所有者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有形資產分為有形動產和不動產。
注意有形動產、不動產和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的區別。
無形資產:不具有實物形態,但是能夠給所有者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
我國現在的流轉稅中,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涉及到的資產是有形動產。
(二)勞務
分為兩類: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除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之外的勞務。
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指的是與有形動產相關的勞務。有形動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動產、無形資產以及除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外的勞務,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
增值稅、營業稅的關系
整個圖形代表我國商品和勞務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有形動產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征收增值稅,剩余的部分即不動產、無形資產和除加工、修理修配之外的勞務要征收營業稅。
消費稅的征稅范圍:對于少數消費品,在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再征收一次消費稅。
節 增值稅制
一、增值稅的概念(了解)
增值稅是以從事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及從事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而征收的一種稅。
二、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掌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及進口貨物。
(一)銷售貨物的規定
1.基本規定。銷售貨物是指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其中貨物指的是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2.視同銷售貨物的規定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例1·單選題】(2004年)下列行為中屬于視同貨物銷售的是( )。
A.將購買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
B.將購買的貨物用于個人消費
C.將購買的貨物用于在建工程
D.將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
【答案】D
(二)提供的應稅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三)混合銷售行為
概念: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到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
混合銷售行為的稅務處理可以簡化為:以納增值稅為主的納稅人的混合銷售行為納增值稅;以納營業稅為主的納稅人的混合銷售行為納營業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
1.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行為;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例1·單選題】(2008年)根據現行增值稅的規定,下列混合銷售應當征收增值稅的是( )。
A.某建筑安裝公司提供輔助材料為客戶進行安裝服務
B.某賓館提供餐飲服務的同時銷售煙酒飲料
C.批發企業銷售貨物并送貨上門
D.電信部門銷售移動電話并為客戶提供電信服務
【答案】C
(四)兼營非應稅勞務的規定
概念:兼營行為是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行為涉及到兩種稅(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征稅范圍。
兼營行為的稅務處理:分別核算,分別納稅;未分開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稅。
(五)部分貨物的征稅規定
(1)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應當征收增值稅。
(2)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應當征收增值稅。
(3)建筑材料、構件。在建筑現場制造的預制構件,凡直接用于本單位或本企業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稅。其他情形,征收增值稅。
(4)集郵商品。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征收增值稅。郵政部門銷售集郵商品,征收營業稅;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應當征收增值稅。
(5)縫紉,應當征收增值稅。
(6)飲食業銷售貨物
飲食店、餐館、酒店、賓館、飯店等銷售食品——營業稅
飲食店、餐館、酒店、賓館、飯店等附設的門市部、外賣點對外銷售食品——增值稅
專門生產或銷售貨物(包括燒鹵熟制食品在內)的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應當征收增值稅。
【例1·多選題】根據增值稅法律規定,增值稅納稅人的下列行為中,應視同銷售貨物征收增值稅的有( )。
A.將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個人消費
B.將購買的貨物用于個人消費
C.銷售代銷貨物
D.將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E.將購買的貨物用于在建工程
【答案】ACD
【例2·單選題】(2007年)下列情況中,不應當征收增值稅的是( )。
A.某企業將自產貨物分配給投資者
B.某企業變賣廠房一棟
C.某鐘表眼鏡商店為顧客修理眼鏡
D.某企業委托酒廠加工白酒,收回后直接對外銷售
[答疑編號911050104]
【答案】B
【例3·單選題】(2006年)下列混合銷售行為中,應當征收營業稅的是( )。
A.家具城銷售家具并實行有償送貨上門服務
B.銀行銷售金銀
C.裝潢公司為客戶包工包料裝飾房屋
D.典當行銷售死當商品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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