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考答案】
調整后的進度計劃網絡圖如下:

調整后進度計劃網絡圖的關鍵線路(工作表示):B→F→H→M→L。
總工期為:18個月。
【考點解析】
背景資料中給出了初始網絡圖,從圖上可以看出,此網絡圖為雙代號網絡圖。從初始網絡圖可知,工作C、工作H、工作J分別處于三條獨立的線路上,相互之間沒有關聯。
通過事件一,我們知道工作C、工作H、工作J必須順序依次施工,且只能采用同一臺特殊設備,即工作C、工作H、工作J之間存在工藝關系,即工作C與工作H之間應有虛工作相連,工作H與S工作J之間也應有虛3-作相連。
網絡圖中,各節點的編號應按時間的先后順序、工作間的先后順序,由小到大排列,編號通常連續(也可不連續)。注意,當工作間的先后順序發生變化時,網絡圖節點間的編號順序相應發生變化。初始網絡圖中,工作E的結束結點明顯比工作H的結束結點要早發生,故編號在前。但調整后的網絡圖中,工作H完成后,工作J才能開始,所以工作H的結束節點編號應比工作E的結束節點(工作J的開始節點)編號要小。
考試時,如果出現進度計劃網絡圖,通常網絡圖都相對簡單,路徑不會太多。對于這樣的網絡圖,如果只要求找出關鍵線路和計算總工期的話,最快捷、最省事、也是最準確的辦法就是窮舉法:列舉出所有的路徑,分別計算各線路的時長,最長的就是關鍵線路了,關鍵線路的時長就是總工期了。
2.【參考答案】
(1)如果各項工作均按最早時間開始,起重機械的租賃時間為14個月。
(2)其中,設備閑置2個月。
【考點解析】
仔細審題,如果各項工作均按最早時間開始,則設備第1個月初即進場,開始算租賃時間。
(1)設備進場后,工作C施工5個月;
(2)工作C結束時間為5月底,工作H最早開始時間為7月,則工作C與工作H之間機械閑置2個月;
(3)工作H施工5個月;
(4)工作H的最早完成時間是l2月,工作J最早開始時間為第l3個月,則工作H與工作J之間機械無閑置時間;
(5)工作J施工2個月;
所以,該起重吊裝機械在現場共租賃:5+2+5+2=14個月,其中閑置2個月。
3.【參考答案】
為了減少機械閑置時間,應將工作C開始時間往后推2個月。
理由:工作C與工作H之間機械閑置2個月;工作H與工作J之間機械不閑置,故工作C開始時間往后推2個月后,則機械可連續使用,無閑置時間。
【考點解析】
事件二中的目的是盡量壓縮該特殊設備的租賃時間,而工作C、工作H、工作J的施工時間是固定不變的,于是我們只能通過合理的施工組織來壓縮設備的閑置時間,以使整個租賃時間最短。
通過上一問可知,設備在工作C和工作H間可能存在閑置,如果將工作C開始時間后移2個月,則可將閑置時間消除,即設備租賃期減少為12個月。
4.【參考答案】
(1)監理要求妥當。
(2)理由: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中第10.1.6條規定:當未取得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被判定為不合格或鋼筋保護層厚度不滿足要求時,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檢測機構按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進行結構實體檢測。
(3)結構實體檢測應包括如下內容:
混凝土強度檢驗、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以及工程合同約定的項目。
(4)主要檢驗涉及結構安全的柱、梁等重要部位。
【考點解析】
仔細看第4問的提問方式,共問了4個問題,故應分4步來回答。
標準養護試塊強度代表的是混凝土的配合比質量,相當于對混凝土這種原材料質量的復驗,是評價工程實體強度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據。同條件養護試塊強度代表的是結構實體強度,也就是說在混凝土材質一定的情況,評價現場施工質量的高低。
關于實體檢測的問題,《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2011年版)》GB50504—2002中第10.1.6條中有明確規定:當未取得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被判定為不合格或鋼筋保護層厚度不滿足要求時,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檢測機構按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進行結構實體檢測。
事件三的情況正好是第10.1.6條中的第二種情況,故監理的要求是妥當的,應進行結構實體檢測。
對于結構實體檢測的項目,通常有混凝土強度和鋼筋保護層厚度。注意,在任何時候,只要在合同中雙方約定的項目,都是應該檢查的項目。
(四)
1.【參考答案】
招標文件中的不妥之處和理由分別如下:
不妥之一:合格投標人為本省企業;
理由:不得排斥潛在投標人。
不妥之二: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15天后投標截止;
理由: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至投標截止時間至少20天。
不妥之三:投標人對招標人提出的疑問分別以書面形式回復給相應的提出疑問的投標人;
理由:招標人應將所有投標人提出的疑問以書面形式回復給所有的投標人。
【考點解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對于招標投標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
公開招標的項目,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發布招標公告、編制招標文件。
招標人可以對已發出的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修改或澄清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同時提供給所有的投標人。
招標人對招標項目劃分標段的,應當遵守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不得利用劃分標段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不得利用劃分標段規避招標。
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投標有效期。投標有效期從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2.【參考答案】
(1)直接成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施工措施費
=287.4+504.5+155.3+104.2
=1051.4萬元。
(2)項目經理部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務還包括:
1)施工成本計劃;
2)施工成本控制;
3)施工成本核算;
4)施工成本分析;
5)施工成本考核。
【考點解析】
本題考核的是項目的直接成本,通俗地說就是施工現場發生的、與建筑物本身直接相關的成本。
本題中所指的管理費是指的施工管理費,明顯不是施工現場所發生的費用,是該項目經理部的上級單位(企業)管理本工程所發生的費用。而稅金不屬于成本范圍,因此本工程的直接成本應是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施工措施費,總計1051.4萬元。
項目成本管理應從工程投標報價開始,直到項目竣工結算完成為止,貫穿于項目實施的全過程。成本作為項目管理的一個關鍵性目標,包括責任成本目標和計劃成本目標,它們的性質和作用不同。前者反映組織對項目成本目標的要求,后者是前者的具體化,把項目成本在組織管理層和項目經理部的運行有機地連接起來。
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 50326—2006第13.1.1條,項目全面成本管理責任體系應包括兩個層次:
(1)組織管理層。負責項目全面成本管理的決策,確定項目的合同價格和成本計劃,確定項目管理層的成本目標。
(2)項目經理部。負責項目成本的管理,實施成本控制,實現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中的成本目標。
由此可見,成本預測的環節在投標階段由企業負責,中標后,項目的成本目標由企業直接下達給項目經理部,也不屬于項目經理部的成本管理內容。
于是,在《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 50326—2006第13.1.2條中規定:項目經理部的成本管理應包括成本計劃、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
成本管理是一個綜合課題,或者說是一個系統工程,分為不同的管理過程。在項目施工之前,根據自身掌握的市場要素等按照成本構成的要素進行成本計劃;然后將成本計劃按照不同的崗位進行分配,形成全員的成本管控;每月將成本實際發生情況進行歸集和匯總核算,將匯總核算的成本對照成本節點計劃,分析哪項成本超支或者節約,究其緣由,是客觀造成的還是主管造成的,按照各自承擔的責任進行考核。只有如此,成本管理的工作才能扎實到位、落到實處,并不斷得到提升。
3.【參考答案】
A分項工程工程量增減幅度:

單價不可調部分工程量:5400×(1+5%)=5670m3;
單價可調部分工程量:5800-5670=130m3;
調整后的價款為:5670×42+130×(42×0.9)=243054元。
B分項工程工程量增減幅度:

調整后的價款為:5870×(560×1.1)=3615920元。
【考點解析】
首先是按照合同約定計算出工程價款調整的點是多少,然后根據合同約定的調整方式調整合同價款。
之所以對同一工程量清單的單價調整有兩種方式,是符合國際慣例的,避免因為部分工程清單量的調整,造成有些費用忽高忽低的情況發生,尤其是一些與工程施工聯系不是十分緊密的費用,例如企業管理費。
這種調整分兩種情況:
(1)工程量增加
當工程量增加幅度超過合同約定,價款調整只針對工程量超過合同約定幅度外的部分。在本題中,即只調整原工程量5400×(1+5%)m3以外的部分。
(2)工程量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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